家住嘉定区的张小姐前不久向我们求助称,从今年4月份开始,即便户外艳阳高照没有下一点雨,自己家里却是每天在漏水。而漏水的原因跟楼上搭建的一个花园平台有关。
张小姐家的漏水问题始于两年前,起因是楼上301室业主对三楼公共露台进行了改建,将部分露台变成了自己的住房,另一部分则作为了私人花园。张小姐的父亲称,改造过程中,301室为了美观,铲除原有的防水层,全部铺设了地砖。改造完成后,他们家便开始大面积渗水。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张小姐和居委、物业进行了多次沟通。2023年7月,居委协调了小区综合改造施工方,由张小姐一方出资4500元,将平台上301室业主铺设的瓷砖全部敲掉,重新做了防水。然而,修理后仅过了一年,漏水问题再次出现。
如今,水滴时不时从张小姐家卧室的铝扣板吊顶缝隙中滴落下来,严重影响了张小姐的居住和生活。再次联系物业和居委后,物业方表示需要先拆除张小姐家的吊顶。不过,对方没法保证拆完一定能找到漏水点。不仅如此,后续的维修方案和费用也始终无法确定。在张小姐看来,第一次维修是考虑到邻里关系才自行出钱垫付,做了让步,但这一次他们不想再向楼上邻居妥协,为漏水买单。
对此,居委工作人员表示,得知张小姐家今年再次开始漏水之后,他们已经多次上门对可能漏水点进行了整改翻修,但每次修完,漏水情况依然存在,这也让他们感到十分无奈。此次也是听从了物业公司专业人员的建议,希望张小姐能配合拆除吊顶,这样能更为直接得查找漏水点。
听了工作人员的详细解释后,张小姐也对拆除自家吊顶的维修建议表示了理解。居委也表示,此次维修由于还在上一次维修的质保期内,张小姐家无需承担任何额外的费用。
不过,如果要维修,就必须通过301室家到达露台。那么这一次,301室业主还愿意配合吗?
对此,居委工作人员表示,301室业主室两位八十多岁的老人。虽然他们对几次三番的维修也感到不堪其扰,但目前看来,两位老人都还愿意配合。他们也将继续保持和两位老人的沟通,以配合后续施工。
对此,后援律师也指出,如果需要对公区进行检查维修,相关业主应当无条件进行配合。如果楼上业主不配合,而导致楼下的损失扩大,楼下业主提出诉讼后,楼上业主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编辑: | 俞欣怡 |
视频编辑: | 冯家琳 |
责编: | 刘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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