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论“先享后付”还是“先用后付”,推出的初衷是消费者先享受服务或者先收到货物,然后再付费,且能在合理情况下终止协议,但在实际操作中就变了味。
招联首席研究员董希淼指出,这种行为本质上是一种消费借贷,要纳入到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和个人消费信贷统计中,提供服务的主体也要具备发放借贷的资质,这样才能避免“先享后付”从“灰色地带”慢慢做大成“黑色地带”。
编辑: | 郝苗苗 |
责编: | 赵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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