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将近,今天上午,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开展集中执行行动暨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活动,以“真金白银”兑现胜诉劳动者的“民生期盼”,保护劳动者劳动所得。
李先生就是其中一位拿到钱款的劳动者。曾在一家装饰工程公司做包工头的李先生,在去年3月的一次施工过程中,不慎从脚手架摔落受伤,导致左脚左侧跟骨骨折。与公司协商赔偿不成,李先生于是起诉到了法院。宝山法院判决,装饰工程公司及其负责人朱某应赔偿李先生各项损失14.8万余元。由于朱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李先生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经调查发现,被执行人朱某名下有一套位于江苏省淮安区的商品房,在有履行能力的情况下,却瞒报财产、拒不履行。为了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朱某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措施。
拘留期间被执行人家属同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由被执行人家属一次性支付12.8万元案结事了。李先生收到了款项,同意本案执行完毕。
今天的集中执行行动中,宝山法院采取了上门执行、集中宣布司法拘留等方式,对19人宣布司法拘留措施,其中9人在宣布拘留措施后,或当场履行完毕,或实质性化解纠纷,各类案件执行到位金额达110.6万余元。
上午,宝山法院还举行欠薪案件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活动,以现金支票的形式向41名劳动者发还140余万元。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吴小国表示,工资能不能及时执行到位,关系到老百姓安居乐业和地区稳定,宝山法院执行局与区域内多部门形成齐抓共管的协作机制,一方面,建立了宝山区劳资案件执行联动的绿色通道,对于劳资纠纷,优先立案、优先财产保全、优先发放执行案款,另一方面,宝山法院常态化开展专项集中执行行动,通过集中发放欠薪、集中进行拘留等措施,给欠薪企业以震慑力,让劳动者对司法充满信心。
今年以来,宝山区人民法院共计开展五次集中执行行动,各类案件执行到位金额355万余元,罚款20人次共计22700元,对66人现场宣布司法拘留措施,并对涉嫌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的两名被执行人定罪量刑,有效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权益得以实现,以执行塑诚信、解民忧、护民生,维护司法权威。
编辑: | 赵祎韫 |
视频编辑: | 冯家琳 |
责编: | 金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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