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上海虹口区曲阳路的赵先生,几个月来因为夜间施工的噪音问题,已经投诉了多个部门,但最后得到的答复是,对方有“夜间施工证”。那么,“夜间施工证”是由哪个部门发的?有了夜间施工证,就可以合理合法地噪音扰民了吗?
其实,早在12-23,上海就开始施行《上海市建设工程夜间施工许可和备案审查管理办法》,其中就规定了:夜间施工一般是指除了抢修、抢险外,因特殊工序或特殊原因,需要在晚上10点至第二天早晨6点作业的施工,而道路上的夜间施工,大多都是为了不影响白天的交通通行,而选择在夜间进行的施工。
夜间施工分为两类:第一类是房屋类建筑工程夜间施工,第二类是城市道路和公路夜间施工。分别采取的是施工许可和施工备案制度。生态环境局负责房屋类建筑工程夜间施工许可和监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建筑工程夜间施工许可审核的配合工作;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及其道路管理机构,负责城市道路和公路夜间施工备案和监督管理。《办法》对于夜间施工的天数也有明确规定:
同一路段的道路,连续夜间施工,原则上不得超过10天,当月累计不得超过20天,两次备案的夜间施工之间必须有24小时以上的间隔。
对于大家最关心的噪音问题,《办法》也有明确要求,我挑几条最重要的!
(一)施工过程中必须对机械或设备加设降噪措施;
(二)禁止采取捶打、敲击和锯割等易产生高噪声的作业,装卸材料应确保轻卸轻放;
(三)实施建材、设备、工具、模具传运堆放,应使用机械吊运或人工传运方式,禁止重摔重放;
(四)禁止使用气压破碎机、空压机、泵锤机、筒门锯、金属切割机等高噪声机械或设备;
(五)获准夜间实施钻孔灌注桩施工的,晚22:00时至次晨6:00时的时间段内禁止实施混凝土浇捣;
(六)进出建设工地的所有车辆禁止鸣号。
另外,如果违反以上规定,《办法》的第十九条还规定,将不予备案受理夜间施工。同时《办法》规定,城管部门应当根据职责,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给予处罚。可以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的部门还有,生态环境部门和交通行政管理部门。
所以,夜间施工证,仅仅是一张可以进行夜间作业的许可证,但并不是一张可以违反法律法规,噪音扰民的通行证!我是陶淳,你身边的法律参谋!
编辑: | 陶淳 |
责编: | 朱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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