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金华永康市公安局古山派出所破获一起抢劫案,嫌疑人抢了两张五元,和四个硬币,被依法刑拘。
在审讯室里的嫌疑人马某后悔不已。今年才22岁的他,在被抓的前一天干下了让自己后悔不已的事。
9月25号晚上八点多,马某骑着电瓶车,随后将电瓶车停在了一处绿化内,在路边开始闲逛。
见女子单身一人,思考了几分钟后,马某折返。 不到一分钟时间,马某就抢夺走了李女士的背包,立马逃离现场,然后开着电动车离开。
到家后,马某打开包发现,里面只有钥匙、银行卡以及用不上的东西,把(14元)现金取出来之后,就把包扔到了他家附近的化粪池里面。
据悉,嫌疑人最近几个月没有工作,房东催着他交房租,因为拿不到钱,所以情急之下头脑发热实施了抢劫。
尽管才14块零钱,但马某抢劫他人财物的犯罪事实已经造成,次日,马某被警方抓获。据介绍,马某,贵州人,今年22岁,目前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视频来源:金华台 编辑:沈佩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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