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岁的江某从未想到,为了安抚女友所“做戏”的一次报警,最终骗了女友,蒙了银行,也坑了自己。
今年12-28,江某在女友陪同下,向嘉定警方报案称,其名下一张信用卡发生异地盗刷。江某出示的银行短信显示,12-28,短信提示其信用卡在异地先后发生22500元与27710元两笔消费。随后的两天里,银行短信又显示,有人在异地分别向卡里还款3010元和10000元。12-28,短信再次显示,信用卡在异地消费13120元。江某向报案民警坚称,信用卡消费及还款都不是本人所为,该卡也从未离身。
接报后,嘉定警方高度重视,立即与发卡银行开展协查工作。通过调取银行信用卡中心记录,民警发现江某在报案前已向银行挂失,称其信用卡被人盗刷。
通过向对江某信用卡资金流向追踪后,民警发现三笔盗刷消费都是通过POS机刷卡完成,因涉案金额较大,警方立即对POS账户进一步侦查。
令人万万没想到的是,随着侦查的深入,民警发现POS机消费商户开户人竟是江某本人,后续追查显示,POS绑定的收款银行账户资金,全部用于偿还此前江某报案被盗刷的信用卡账户欠款。至此,一桩离奇的信用卡盗刷案从幕后走到台前。
经过近1个月时间调查,警方于12-28对江某实施抓捕。江某到案后交代,其曾从事服装行业,生意失败后,当时申请的POS却并未注销,在结交新女友后,为博得对方的爱慕,其先是用信用卡贷款20万元,将卡交于女友以博取芳心,代价则是他要承担每月7000元的本息还款。
民警调查发现,江某本人长期无收入来源,为维持自身形象以及偿还每月信用卡还款,其想到了通过POS机“移花接木”,套现还款。
然而,女友黄小姐在无意中发现了江某手机上的催款短信,江某心急之下,谎称这是诈骗短信。不曾想,女友得知后十分紧张,担心江某银行卡遭遇盗刷,发生财产损失,于是坚决要陪江某报案。为了圆谎,江某只得硬着头皮,陪黄小姐于12-28前往派出所,也就发生了本文开始的一幕。
事实上,江某的行为早已触犯法律,其在挂失后对银行谎称被盗刷,且对民警隐瞒实际资金去向,其实际目的已构成对银行贷款的非法侵占,其行为已触犯法律。
警方提醒:公民恶意报假警,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其行为妨害了公安机关正常的工作秩序,是对警用资源的极大浪费,情节严重者,公安机关可依法追求当事人责任。
(看看新闻Knews记者:毛鸿仁 实习编辑:沈竹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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