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7起,铁路部门将推出"铁路畅行"常旅客会员服务,乘客买票可以获得相应乘车积分,累积积分首次达到10000分以上,就能使用积分兑换车票。这项政策能给我们带来多大的福利?
首先要肯定的是,火车票积分是给乘客的福利,能想出积分制这样的主意,说明铁路部门的市场意识提高了。但回过头来仔细看一下这个"积分换车票"的规则。首先,要"首次达到10000分以上",才能获得兑票资格。而且积分自进入账户当日起连续12个月有效。也就是说,你要在12个月之内买够10000分,也就是2000块钱的火车票,才能换来一张100块钱的车票,更让消费者难受的是,积分只能兑换指定车次的车票。
试问,一年花2000块钱买火车票,然后还需要在同年去坐一辆上座率低于70%的火车,这样的人,能有多少?可见,它并没有对准普通旅客最核心的需求,这项政策的促销意义大于福利意义。
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诺斯曾提出过"诺斯悖论",意指政府部门和公共服务单位为了给自己牟利,反而减损了公众利益。铁路部门一方面要承担行政监管职责,另一方面又直接管理着面向市场的单位,如果大的垄断格局不变,只推行少数具体的市场化举措,有时候反而会加剧"诺斯悖论"。
此前,对高铁票自主定价,就有学者担心,"如果在铁路市场尚未形成有效竞争格局之前,就以"市场"指导火车票定价,其结果很可能是垄断方再次利用市场支配地位抬高价格"。这对火车票积分制是同样的道理。
(看看新闻Knew记者:施蒙纳 实习编辑:胡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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