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自即日起,本市环保部门不再核发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以下简称“环保标志”),车主到机动车定期检验机构进行车辆排放检验和安全技术检验后,将只申领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以下简称“安检标志”),对排放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含委托本市检测的外地号牌机动车)将不予核发安检标志。
就车主关心的问题,环保部门予以相关政策解读。首先,也得车主最关心的,无环保标志的机动车不再作为公安部门道路拦截的执法对象。当然,虽然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停发,但机动车排放检验依然需要定期进行,检验周期与安检周期一致,对未经定期排放检验合格的机动车,公安部门不予核发安检标志,车辆无法上路行驶。
第二,机动车检验机构是.可以一起进行排放检验和安全技术检测。市民可以享受更方便的车辆检验服务,车主可以按照车龄和车辆类型选择对应的机动车定期检验站,在同一地点进行排放检验和安全技术检验。其中,车龄在10年以上的车辆和营运车辆需进行简易瞬态工况法(或加载减速烟度法)排放检验,可就近选择48座机动车定期检验站中的任意一个地点检验,车龄在10年以下的非营运车辆可就近选择74座机动车定期检验站中的任意一个地点检验。
其次,新车以后就不用去领环保标志了。符合条件的私家车辆在前6年是免检的,第7年开始需要检测排放,但不用领环保标志。新车在注册上牌点也不用领环保标志。
第四,机动车定期检验站为车主提供机动车排放检验服务后,应向车主提供《机动车排放检验报告》,作为机动车环检合格的书面证明。
第五,不领环保标志,就无法知晓机动车的排放标准等级(国I、国II、国III)?环保部门表示不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报告》标注有被测机动车的排放标准等级(国I~国V),车主若要核实机动车排放标准等级可到徐汇区三江路55号机动车环保服务窗口查询,领取《上海市机动车排放标准告知卡》。
另外,在12-27前已申领的环保标志仍然有效,不需要交回机动车定期检验站或新车上牌点,待标志有效期满后自动失效。
(看看新闻Knews记者:韩琼 编辑:曾小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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