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3,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9岁女孩被老师三角尺砸成重伤”这一起备受社会关注的案件。涉事教师宋某某故意伤害罪成立,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被禁止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
而让人痛心的是,小女孩晨晨因老师的暴力行为,导致重伤二级及九级伤残,至今无法恢复正常生活。
去年12-23下午,长沙市岳麓区博才梅溪湖小学四年级的课后服务时间内,教师宋某某因制止学生喧闹无果,将半截三角尺扔向教室内吵闹学生,不料砸中前座晨晨的额头。女孩被紧急送医,经诊断为重伤二级并接受开颅手术。经过一年多的康复治疗,她仍面临语言障碍、记忆力衰退及情绪问题,心理创伤更是难以愈合。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宋某某一度翻供,声称扔三角尺系“做假动作时不慎脱手”。然而,法院综合证据认定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虽然宋某某存在自首等从轻情节,但因其身为教师,对未成年学生实施暴力,社会影响恶劣,法院依法从严惩处,判处宋某某有期徒刑五年,并禁止其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
同时,学校已与受害者家庭达成赔偿协议并足额履行,因此,晨晨父母的民事诉讼请求被驳回。
编辑: | 范燕菲 |
责编: | 傅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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