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不少老师,都有着同样的疑惑:面对熊孩子,究竟该如何是好?!熊孩子在学校调皮捣蛋,老师能不能打?讲真,还没几个老师敢打!
“有些时候,学生的行为已经严重违反《小学生行为守则》了,迫于舆论、社会压力,我们老师却只能‘温柔感化’,其实这样真的不利于学生的成长啊!”一位老师如此反映教育难的问题。
近日,常州一家小学决定“吃螃蟹“,出台“大招”惩戒熊孩子。12-27下午,常州市局前街小学召开了一场关于惩戒制度的听证会,此次听证会上讨论了各种惩戒方式,引起了热议。会上,有家长说:“我小时候,父亲送了一把戒尺给老师,让老师对我该打就打。
上海金山世界外国语中学教师金晓明,在看了这则新闻后表示,非常理解这位父亲的想法,其实他想给予老师的不是一把戒尺,而是一种信任,相信老师能教好自己的孩子。
其实,常州市局前街小学讨论的惩戒方式并不真是一把戒尺,而是有着一整套的计划。在讨论稿上,教育惩戒的实施对象包括,经常不能完成自己力所能及的学习任务;经常不能达成局小学生日常作息规范;经常控制不住自己的行为,影响班级集体学习和活动;经常怂恿他人犯错,并借助谎言推卸自己应负的责任;经常出现暴力倾向,伤害班级同伴;经常不经过他人同意,随便取用他人的东西等7种情形。而教育惩戒的实施方式共有批评、加倍劳动、取消部分特权、没收、静坐、诵读、隔离、陪读等8种。
常州市局前街小学校长李伟平毫不讳言,近年来,体罚和变相体罚遭到各方挞伐,“教育惩戒”也遭到殃及,成了禁区,赏识和鼓励仿佛成了教育界唯一的灵丹妙药。“‘赏识教育’只是众多教育理念和方式中的一种,不能包治百病,不是人人适用。”
他表示,惩戒包括“惩”和“戒”两层含义,“惩”即处罚,是一种手段,“戒”是警告,劝戒以使其改正错误,使这种行为期望达到的目的。惩戒意味着手段和目的的统一,教育惩戒除了具备这种统一之外,更为重要的它是一种教育方式,虽然是一种特别的教育,但在本质上同期望、激励、表扬等方式一样指向学生的进步。
金晓明表示赞同李校长的说法,不过她也指出,作为教育者本身,也更应该去反思自己在日常的教学管理、引导孩子上,是不是教育手段过于单一,所以才导致没有很好的一个效果,必须要借助其他的手段。
一些与会家长也提出了同样的担忧,他们认为教育离不开惩戒教育,但是希望老师能够根据每个孩子的承受能力和错误程度,区别对待。
参与讨论的法律界人士也建议,实施原则中要增加“合法性”原则,此外,在制定时还要考虑可实施性,“比如有公开批评的规定,要考虑学生能否承受”。
拥有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资格的金晓明表示,学生对于教师的态度其实是非常敏感的,正所谓亲其师信其言,可能老师的批评也会让一些孩子的心灵承受压力,孩子不是动物,不能用刺激强化行为主的义那一套。每个孩子也是不同的,如果因此给孩子幼小的心灵蒙上阴影,那么也是做老师的失败。心理学上有个说法,最好的惩罚就是自责,从孩子从他律走向自律,应该是教育者的诉求。
(看看新闻Knews编辑 赵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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