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中最引人关注的焦点,包括生育两个以内孩子无需审批、流动人口两孩可在居住地登记、建立出生人口监测预警机制、依法依规查处政策外多孩生育等。
对此市卫计委表示,上海没有实行过“准生证”制度,只有再生育的夫妇需要审批。按照新政,从现在起生育二孩也不再需要办理再生育审批手续。不过在上海生育,依然需要到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医院登记、办理孕产妇健康手册,也就是市民俗称的“建小卡”,其目的是方便社区开展系统的母婴健康管理。全面放开二孩后,上海这一计生服务项目将继续实施。
对于流动人口,上海自2009年起,就为在本市生育第一个子女、要求办理生育服务登记的流动人口,由其在沪居住地的街(镇)按规定办理一孩生育服务登记。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上海将按照国家卫计委统一部署,开展流动人口一孩和二孩生育登记服务。据市卫计委2014年调查情况显示,已婚流动人口中,有54.5%的人生育了一个孩子,35.8%的人生育了2个及以上孩子。已生育1个孩子的被调查对象中,有超过一半的人表示不会再生第二个孩子,准备生育第二个孩子的仅占9.2%,还没想好的占32.3%。随着年龄的增加,想要生育第二个孩子的意愿有所减少。
对于《决定》中提到的“依法依规查处政策外多孩生育”,市卫计委表示,二孩放开之后,如果有人违规生育三孩、四孩等,还会继续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给予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处罚。另外对于12-28前不符合规定生育二孩行为,已按照规定被征收社会抚养费的,也不予以退回。
(看看新闻网记者:霍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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