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房花烛夜是人生一大喜事之一,可是句容市民小郭在洞房花烛夜之后的第三天,拜堂的妻子竟然消失不见了。为了追回自己给对方的巨额彩礼,近日,小郭一纸诉状将女方一家告上了法庭。
小郭和妻子小巫是初中同学,2016年年底确定了恋爱关系,2017年3月5号,两人订婚。小郭家向银行贷了8万元彩礼给了女方。2017年4月15号这天,两人举办了隆重的婚礼。没想到的是,洞房花烛夜,新郎却被撂在一边。
小郭:“她和她妹妹还有伴郎伴娘,四个人出去吃的夜宵,一直到(凌晨)四点多钟,五点多钟的样子,她才回来,回来是跟她妹妹回来的。”
然而,让小郭更没想到的是,在婚礼后的第三天,他让妻子去4s店取回正在保养的车,送妈妈去医院看病,妻子这一出门就消失了一个月零六天,电话也联系不上,更让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是,婚礼举办之后,女方小巫一直不同意领证。
小郭:“办酒席之前和办酒席之后,全部加起来一共有十多次,催促领结婚证,她就是说你烦不烦,我又不是不领证,不能选个好日子啊。”
等到小巫再出现时,小郭表示,他们夫妻之间已经失去了最基本的信任,希望分开,并要回当初支付的彩礼。然而,对方代理人律师却表示,女方一直以来都想和男方继续生活,男方现在提出分手,属于过错方,彩礼不应返还。
女方代理人付小警:“女方是有这个(消失)情况,女方因为她的工作在外面,也不存在消失了,实际上她很快就回来了。他说消失了一个多月,又没有证据来证明这个事实,法庭是讲证据的。女方到现在,包括我们都是愿意一直来领(证),就是说我们愿意过日子。 ”
对于矛盾的焦点,男女双方各执一词,庭审法官表示,无论女方婚后有没有消失的事实,只要原被告双方没有和好的可能性,女方必须返还男方彩礼。
主审法官程时兰:“ 如果说他没有领证的情况之下,人民法院查明这个是事实的话,那么这个彩礼是应当予以返还的。那么还有两种情况就是在领完证以后,就是双方确实是没有在一起共同生活的也是应当予以返还的。还有一种呢就是,领完证了,就是说双方闹矛盾了,矛盾以后呢,诉到法院来,就是要求离婚,查明以后确实是给付了,而且这个给付的彩礼呢,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了,那么,离婚的时候也是一定要返还的。 ”
由于男女双方对礼金的数目存在一定的争议,此案件将进一步审理并择日宣判。
(视频来源:镇江新闻 编辑:王珏)
剑网行动举报电话:12318(市文化执法总队)、021-64334547(市版权局)
Copyright © 2016 mzyl.org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看东方(上海)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全部评论
暂无评论,快来发表你的评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