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7,根据目前辽宁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治形势,切实解决医疗资源薄弱地区救治以及防护能力不足等突出问题,确保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医疗救治工作科学、规范、有序、有效开展,最大限度地提高诊断率和治愈率,辽宁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紧急启动辽宁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集中救治沈阳中心,这也是辽宁省首个收治新型肺炎转送患者的定点医院。12-27,救治中心开始投入使用。
辽宁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集中救治沈阳中心设立在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是辽宁省第一个到外地转运患者,第一个收治外地确诊患者的区域集中救治中心。将集中收治沈阳市内及辽宁省中部地区鞍山、抚顺、本溪、辽阳、铁岭、盘锦等6个城市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确诊患者。原则上,辽宁省六个城市已确诊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患者,除危重型病例及不具备转运条件的重型病例外,均应转诊至辽宁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集中救治沈阳中心接受集中救治。
据了解,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原有负压病房14间,中心投入使用后,再增设有52间负压病房、多间观察隔离病房和可供200余人使用的医务人员休养区。
为有效控制新冠肺炎疫情,保障医护人员全身心投入到疫情防控工作中,按照沈阳市政府决定,医院利用现有空地建设改造负压病房和医护人员临时休息区,在最短的时间内为患者和医护人员提供更加安全可靠的诊疗环境。同时,医院启动“5433”应急保障机制,即5个专项小组、4个医疗救治区、3批应急人员梯队、3个医疗隔离休养区,各专项小组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下正有序进行工作。
工作人员实行24小时工作制,严格对发热疑似病例做好预检分诊,并按照要求及时上报,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做好发热患者登记记录,对可以暴露者及密切接触者进行检测;启动疫情“日报告”制度;积极筹措医疗防护物资,力争为疫情防控战提供有力保障;组织全院医护人员防控知识培训等。
为确保患者全程转运安全,同时有效避免相关人员感染,由集中救治沈阳中心隶属的沈阳市卫生健康委组织急救中心安排专门的医务人员、司机和转运专用负压救护车辆负责转运,承担转运任务的急救中心全程做好消毒、感染防控、车上生命支持设备配备等各项工作,全面加强安全防护措施,坚决杜绝相关医务人员和工作人员发生感染,确保患者生命健康安全。患者转出市负责转运工作交通保障,协调公安、交管等部门,确保转运安全、顺畅。转出、接收两市卫生健康委认真履行患者交接手续,移交患者详细病历资料,确保患者后续治疗连续、平稳、有效,尽最大努力维护患者生命健康。截至2月1日21点30分,共有四例转诊患者收入救治沈阳中心负压病房接续治疗,病情平稳,无生命危险。
此外,辽宁省还将在大连和锦州,再设立两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集中救治中心,三地将共同承担辽宁地区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救治任务。
(看看新闻Knews记者:任彬源 孟雷 实习编辑:浦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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