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女子酒后为醉酒男友“代驾”,遇民警临检,男子竟从副驾驶座上“挺身而出”,谎称是自己开车……近日,上海普陀警方在例行临检中,就查获了这样一起危险驾驶案件。目前,车上两人均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11月10日22时40分许,普陀公安分局白丽路派出所民警在金沙江路进真北路设卡临检时,发现一辆小轿车在距离卡点不远处突然停了下来。接着,一男子从副驾驶一侧开门下车。这一奇怪的现象立刻引起了民警的注意,随即上前盘查。看到民警前来询问,满身酒气的男子卢某当即表示是自己酒后开的车。而此时坐在副驾驶位上,同样满身酒气的女子顾某也指认是卢某开的车。为何坐在驾驶位上的卢某要从副驾驶一侧的门下车呢?这其中必有蹊跷。为解开这个疑惑,民警决定将两人分开询问。在民警的又一次询问下,意识到事态严重的卢某终于说出了事实真相。
原来,当晚卢某与女友顾某相约至金沙江路某KTV唱歌,其间两人都喝了不少酒。准备回家时,顾某表示自己酒量好,开车没问题,可以替卢某开车。而卢某则为了贪图方便,在明知顾某喝酒的情况下,仍将车交给她驾驶。在看到民警临检后,卢某为给女友顶罪便主动下车“承认”自己酒后开车,而顾某为了逃避处罚,则在车内从驾驶位移到了副驾驶位上。
随后,民警分别带卢某、顾某至医院作抽血乙醇含量检测。经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卢某血液乙醇含量为0.85mg/mL,顾某血液乙醇含量为0.95mg/mL,两人皆属于醉酒驾驶,所幸在被民警查获前未发生交通事故。
目前,犯罪嫌疑人卢某、顾某均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普陀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在明知驾驶员已经醉酒且要求驾驶机动车,仍将车辆提供给驾驶员使用的行为同样涉嫌违法犯罪。“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酒后驾驶机动车严重威胁着交通安全,当你拿起钥匙发动汽车前,请想一想等你回家的家人,切莫抱着侥幸心理酒后驾驶机动车。
(看看新闻Knews记者:董冰茜 编辑:范燕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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