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宣判的一起套路贷案件中,案件的主犯总是喜欢挑熟人下手,被套路的几乎都是同学,甚至还有一个人因为不堪压力自杀身亡……
2017年6月,大庆市民熊某在一间出租房内自杀。通过对熊某生前相关事宜的梳理掌握到,熊某生前曾遭受过周某和刘某的敲诈。
熊某和周某他俩是同学关系,周某一直干小额贷款和租车业务,熊某在周某这租了一台汉兰达吉普车,在租车过程中,有一天晚上他酒驾撞坏了路边两台停靠的汽车。
交通肇事后,熊某本应第一时间报警,但由于当时喝了酒,自己又有正式工作,担心会承担刑事责任,一时脑热的他,突然想到了找老同学,也就是这台车的车主周某帮忙。周某当时让刘某冒名顶替,帮熊某把这事顶下来,向熊某索要三十万元,并签了一张三十万的欠条。
按照周某当时的说法,这三十万元其中二十万用来修车,十万作为顶包费。事后,周某一共花了四万多元维修汉兰达和另外两台车,在此期间,周某一直通过各种手段来向熊某索要这三十万元。
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 刑庭负责人施宏滨:“通过电话让他尽快还钱,包括要揭发他酒驾的事实,控制他人身自由等方式来向他讨债。”
此时的熊某已经是债台高筑,还有不少网贷公司频繁打电话催债。这时,被告周某也觉得三十万对于他来说不太现实,于是把欠款的数额降低到十万元,但通过各种方法讨债,最终熊某也只拿出了两万五千元。
最后熊某因为不堪周某的索贷行为,在自己租住的房间内自杀身亡。
同时,被告周某通过自己另外一个同学吴某担保,贷款给被害人郭某一百一十多万元,但要求两人分别签高于借款额两到三倍的欠条,最终郭某和担保人吴某一共还给周某一百六十多万元,还是没能还清债务。而在索债的过程中,周某等人对郭某、吴某分别进行非法拘禁和诈骗等犯罪行为。
最终,被告人周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两万元;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九个月。
(来源:黑龙江网络广播电视台《龙视新闻在线》 编辑:王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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