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高兴兴上学去,开开心心回家,孩子们迎着晨曦,来到学校学习知识,这是多么美好的一件事。但是,在清远佛冈县石角镇却发生了一起悲剧,一名一年级男生在校和同学玩耍期间翻越围墙,却不幸因此丧命,
广东省清远市佛冈县石角镇老家的小潭小学读一年级的小翔12-25去学校上课,长年在广州工作的小翔父亲朱先生当天接到家人电话说小翔在学校出事了,于是立马往老家赶,家属也立即赶往学校,发现已有救护车到达现场,医生在学校围墙下抢救孩子,但依然回天乏术。
据朱先生了解,事发时是当天早上十点多,通过翻查监控发现,当时是下课时间,孩子们都在玩耍,只见当时一名小女孩托着小翔爬上了围墙。紧接着,十几分钟后,老师来寻找才发现小翔挂在了围墙外,围墙外的地方正好是监控盲区。原来小翔往下跳的时候,被螺丝钉勾住了衣领,不幸被勒身亡。
事发地位于教学楼背后的一处活动空地,周边的围墙比较低矮,基本和一名成年男子的身高持平。而除了事发位置有几颗突出的钉子之外,其余地方没有任何阻拦设施。
刘校长表示,平时在安全管理方面,很多都是做足功课的,但是就此事校方是否要承担责任,他表示不能回答。另外,他还表示,当时上课发现小翔失踪后,老师已经第一时间到处寻找,他认为校方已经尽到应有的职责。此前没有发现学生存在翻越围墙的现象。
虽然刘校长说没有发现学生翻墙,但是却有学生私底下告诉我们时不时会有学生翻墙出去捡东西。校园本是孩子们学习知识的乐园,但是却发生了这样一件令人痛心的悲剧,学校在这件事情中是否应该担责呢?
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律师汤嘉丽表示:“在这件事情的认定上,也会把学生的行为加以考虑,法官也会根据围墙的实际情况进行判断,比如对于学生翻越围墙的行为,校方是否知情。如果学生之前经常有这样的行为,校方又没有对围墙设施进行整改,校方是没有履行好安全保障义务的,在这件事的最终认定上,校方可能会承担不利的后果。最后即使是被认为意外事件,毕竟是学生在上学期间出事,学校又作为安全管理方,本着人道主义精神的考虑,校方也应给予死亡学生家长一定赔偿。同时,一起翻越围墙的学生家长也可能要承担相关的民事赔偿责任。”
目前,警方以及相关部门已经介入调查。
(来源:广东公共频道《DV现场》 编辑:白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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