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苗出生在2012年,今年即将上三年级。但是,和同龄人相比,她的学习生活经历却有一些坎坷。
苗苗3岁时,她父亲胡先生(化名)和黄女士(化名)离异了。离异之后,黄女士和一名外籍华裔男子再婚,苗苗一直跟随父亲一方生活。但到了2018年,黄女士却提出,想要回孩子的抚养权,理由是可以带着苗苗出国读书。
一开始,胡先生并不同意变更抚养权,但苗苗的奶奶却动摇了。
最后,胡先生同意了变更抚养权。2018年4月,双方达成协议后,苗苗开始跟随母亲黄女士共同生活。
时间到了2018年9月,苗苗到了入学的年纪,但是胡先生却发现,黄女士并没有带着苗苗出国读书。不仅如此,他发现他想见女儿一面变得越来越困难。甚至苗苗爷爷去世,黄女士都没有带着女儿出现。
这让胡先生感到事有蹊跷,于是他找到了苗苗所在的学校打听情况,这一问还真发现了问题。
根据老师反映,苗苗在家里似乎承担了许多同龄人没有承担的重担。
听说这样的情况,胡先生很是愤怒,但是对此,黄女士则表示,这只是教育孩子的一种方式而已。
但胡先生对此不敢苟同,他认为苗苗在黄女士那里并没有得到妥善的照料,于是,他向法院提起诉讼,打算要回孩子的抚养权。不过,打官司需要拿出有力证据才行。案件一审,因为提供的证据不足,胡先生败诉了。为此,胡先生重新搜集了证据,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
二审中,胡先生提供的第一份证据是一份居委会出具的情况说明。从内容上看,黄女士一家从2017年开始就靠领取低保生活。胡先生也从苗苗的学校了解到,上学期间,苗苗一直按照低保户标准,享受各种优惠政策。
二审中,被上诉人黄女士并没有到庭,她委托现任丈夫代为应诉。在电话采访中,黄女士向看看新闻Knews记者表示,她和丈夫都是自由职业者,有充足的收入来源。
除此以外,胡先生还出示了一份黄女士写给学校的情况说明, 在这份情况说明中 ,黄女士写道因家庭情况特殊,不便每天接送孩子,需要苗苗自行回家,如果出现意外,家长责任自负。然而,黄女士的家距离学校大约有十几公里路程,这么远的距离让一个一年级的孩子独自往返,让苗苗的老师倍感压力。
然而,黄女士却说情况并非如此。
庭审过后,二审法官决定,要对苗苗的生活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既不能单纯地听父母任何一方的说法,也不能单纯地听孩子的说法。2019年10月法官来到苗苗所在的学校,当时苗苗刚转入上海另一所小学读二年级,从学校老师那里了解到,苗苗转学过来才上了一个月的课,就申请休学了。苗苗的妈妈说要带女儿出国生活,就不让孩子继续在国内上学了。
法官也曾准备到黄女士家里看一看,了解孩子休学在家过得怎么样,包括是否有明确的出国读书计划和安排,但这个想法没能实现。
就在二审法院对这起案件的审理过程中,黄女士的母亲突然向法院提交了一份书面证言,她也认为黄女士对苗苗照顾不周,希望能把孩子交给爸爸那边抚养。
12-26,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涉及抚养权的上诉案件作出了二审宣判。
(看看新闻Knews记者:刘晨 金嬿 李翔 编辑:范燕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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