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嘉义市去年11月发生黄姓女子持刀刺伤母亲社会案件,依家庭暴力杀人未遂罪起诉后,黄某一审被判刑1年10个月,受害黄母在社交媒体贴千字文,称屏东挖眼案发生后,很怕女儿出来会继续伤害她和其他子女,嘉义地方法院今说明判决内容,指黄某伤害母亲属于偶发事件,没有杀人犯意,才变更起诉法条。
被害人黄母心痛发千字文,除还原事发过程,也说女儿一直以她精神状况有问题这个理由,请律师为她辩护,说她长期忧郁症有吃药,也跟法官说因为黄母让她吃嘉义诊所的药,不是在台中原本吃的药,病情才会加重,加上自己因经济因素没有请律师,本来应该是杀人未遂案,却以一般伤害罪结案,判了1年10个月。
黄母说,女儿继续上诉,想争取无罪释放,因为觉得刑责太重了。黄母称自己跑法院这段时间已心力交瘁,原本来以为一切都是公平的,只要照实说就可以让女儿接受应有判决,但事实却不是如此。黄母表示自己怀胎10月养育她成人,真的无比心痛,只希望女儿能得到她应有的判决。
黄母还说,如果第二审判得更轻,真的很怕女儿出来再继续伤害家人。
地方法院发言人嘉义地方法院庭长表示,本案虽检察官以家暴杀人未遂案起诉被告,但根据黄母诊治医院说明,黄母到院意识清楚,穿刺伤大概1公分,考量本案是偶发冲突,被告拿水果刀只是要驱离母亲出房间,并没有对致命部位攻击,也没有往外追砍,而是在房间等警方查获,认定没有杀人犯意,因此认定仅构成伤害直系血亲尊亲属罪。
同时,黄某虽抗辩有长期睡眠障碍,患有精神疾病影响当时行为和控制能力,但黄某都有按时服药,而且事后鉴定结果表明,被告在案发前后辨识力和控制力都没有显著下降,所以不符合减轻其刑规定,依法判刑1年10个月。
(编辑:殷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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