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呼和浩特市光明大街与阿吉拉沁北路交汇处,发生了惊心动魄的一幕,一个女子骑着共享单车,前面的车筐里放着一个八岁的孩子。就在过马路的时候,母女俩被一辆越野车撞翻在地。
这是一辆越野车行车记录仪拍下的画面,画面中该越野车正沿着光明大街有由东向西行驶,当行驶至阿吉沁拉北路路口时,突然一个女子骑着共享单车正要从北向南行驶,两车发生了相撞,载在车筐里的孩子当时就被撞的翻到了车下。越野车也紧急刹住了车。当时,正在路口执勤的交警刘宇飞目睹了事情经过。
交警刘宇飞:“当时我过去先了解了下伤者的情况,她们基本没事,只是受到了点惊吓。”
万幸的是,母女俩毫发无损,真是惊出了人一身冷汗。
事故发生当时,路口东西方向正好是马上从绿灯变成红灯,而南北方向还没有从红灯变成绿灯。越野车驾驶员告诉交警,他是为了抢在红灯前通过路口,所以稍微加了点速。
交警刘宇飞:“当时绿灯就剩2秒了,灰色轿车就往前冲,女子带着孩子也是闯了信号灯,就碰撞在一起了。”
而且,当时双方中间的车道上,正好停着其它车辆,阻碍了双方的视线。这也是造成事故的一个原因。最终,经过交警协商,双方达成赔偿协议,越野车驾驶员给骑车母女赔偿600元钱。但更让人感到不解的是,女子为什么就敢把自己的孩子放到自行车的车筐里呢?
交警刘宇飞表示:“车筐不能带人,因为对骑车人视线受影响,骑车的方向受影响。”
大家都知道,在共享单车的车筐位置,有禁止载人,最大承重5千克的明显提醒字样。而且共享单车是禁止12岁以下骑行的。试想一下,一旦发生碰撞,车筐里的孩子就会成了挡在机动车和骑车人之间的肉盾。退一步讲,即使没有碰到,及时刹住了车,孩子也很可能因为惯性,被瞬间甩出,发生意外。还是要提醒各位家长,千万不要做出类似的危险行为啦。
(来源:内蒙古新闻综合《新闻天天看》 记者:党晶 甘地克 编辑:范燕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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