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8次会议,进入分组审议阶段。《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的修改二稿,再次摆在了常委会审议人员的面前。3个月、3轮审议,不断的推敲、打磨,让草案中的关键条款不断得到完善和细化。
"良法促善治",生活垃圾的分类标准,一直是审议人员最关心的问题。因为,标准设置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分类投放的效果。目前,草案明确的四分类是: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干垃圾和湿垃圾。
市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龚祖英说:“最最担心条例出来了以后的可行性和老百姓真正的接受程度能做到什么样的程度。”
其实,在前两次审议时,就有委员提出要细化列举干、湿垃圾。
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李碧影说:“我今天中午就被代表问倒了,我们中午在一起吃饭,他问我,中药药渣算什么垃圾?”
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毛放说:“干垃圾是指除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湿垃圾以外的其它生活废弃物,在操作层面上有困惑。”
经过反复研究,《草案》修改二稿,对干、湿垃圾的名称和表述,做了进一步完善。明确干垃圾即其它垃圾,并补充列举了干垃圾的具体种类,例如"污损纸张、污损塑料袋、烟蒂、尘土"等生活废弃物。
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丁伟表示:“分类标准中注明,湿垃圾即易腐垃圾,并将中药药渣列为湿垃圾的一种。”
在四分类中,可回收物,因为有循环利用的价值,被单列一类,达成普遍共识。但是,可回收物,究竟该怎么处理?
市民说:“一些沙发、床垫、衣橱,由于运输成本较高,所以目前很少有人肯回收。”
还有市民表示:“随着时间的推移,可回收的东西会越来越多。”
立法中,代表委员们呼吁,要加快重构城市的回收体系。
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陈立斌说:“建立一个服务的、便捷的、可回收体系非常要紧。”
目前,《修改二稿》已经明确,由绿化市容部门负责可回收物回收体系的建设。
市容绿化部门工作人员表示:“想借助环卫垃圾房等设施的配套改造,2018年2000个点的建设任务,我们现在已经建设完成3000个,按照商务部的标准,1500到2000户市民,应该建一个回收点,我们在按照这样的标准在进行,方便居民的回收体系的建设。”
(看看新闻Knews记者:施政 编辑:小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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