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底色是绿色,生态环境也是高质量发展的核心目标之一。
建设绿色长三角,跨流域跨区域生态补偿机制是重要手段。《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中提出,完善跨流域跨区域生态补偿机制。建立健全开发地区、受益地区与保护地区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探索建立污染赔偿机制。
事实上,皖浙两省2012年就启动了我国首个跨省流域生态补偿机制。通过上下游两省的联保共治,新安江已经成为全国水质最高标准的河流之一。现在两省正在编制新的共保规划,打造新安江—千岛湖生态补偿试验区。新安江跨省生态补偿机制也在长三角多个流域发挥样板效应。
如何进一步通过跨流域跨区域生态补偿机制打通绿色发展路径?
中国科学院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研究员、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决策咨询专家陈雯透露,国家发改委正在组织研究太湖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指导意见。她建议,沪苏浙三省共治太湖水可根据各方对水资源利用的份额按比例投入金额,通过统一的机构或者平台将款项统筹使用。
上海社科院副院长、长三角与长江经济带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王振认为,空气和水都具有流动性,毗邻地区不可能仅凭“自扫门前雪”就能实现“独善其身”,必须精诚团结以实现“一荣俱荣”。据他介绍,一直以来,上海希望取黄浦江上游的太湖水作为饮用水源,但至今仍未实现。王振建议环太湖城市共同探索跨地区的太湖流域的共建共享机制,由下游向上游“购买”水资源服务,更加有力地推进流域治理。
(看看新闻knews编辑 孙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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