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去法院,直接在交警支队办理司法确认,这事儿我知道。但法官不用来,我们直接就可以在网上走完所有手续,还真的是太方便了。非常感谢法院和司法局给了我们老百姓提供了这么便利的条件!”
申请人许女士得知她的案件办结后,向宝山区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人员表示了感谢。
12-26,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宝山法院)办结了本市首起网络立案司法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案件。
12-26上午,许女士骑自行车至宝山区泰和路同济路口处,与钱先生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了交通事故,造成许女士受伤。经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交警支队认定,钱先生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许女士要求钱先生赔偿医药费等费用。经双方当事人申请,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交警支队委托区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图片源于网络)
12-26,调解委员会受理了调解。经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钱先生赔偿许女士7万元。调解委员会出具人民调解协议书后,由区司法局将人民调解协议书及相关文件上传至上海法院12368道交一体化平台,申请对司法确认进行网上立案。
12-26中午,宝山法院立案庭诉调对接中心在12368诉讼服务智能处理平台上收到了这起由司法局提交的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申请。半个小时后,诉调对接中心经在线立案、审核后,完成了对人民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并出具了民事裁定书。
这是上海法院系统第一起由区司法局通过上海法院12368道交一体化平台提交的司法确认案件。通过网络化、一体化、智能化的在线审判模式,打通了“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节约了行政资源和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提高了司法确认效率,真正做到了让当事人少跑路、让数据多跑路。
(看看新闻Knews记者:李翔 蒋梦娴 林霞 实习编辑:陆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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