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5,杭州市公安局发布了《关于调整杭州市大学毕业生落户政策的公告》:经市委研究同意,现将杭州市大学毕业生落户政策调整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自12-25(含)起,落户政策调整为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者(本科45周岁以下,不含45周岁;硕士50周岁以下,不含50周岁),在杭州市区落实工作单位并由用人单位正常缴纳社保的可以落户杭州市区;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55周岁以下,不含55周岁)学历者,可享受“先落户、后就业”政策。具体申请指南另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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