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债权人讨要欠款无可厚非,但是必须以合法、合理的方式。去年,南宁市西乡塘区心圩村滕屋坡六组村民滕某明等14人,在和建设方存在纠纷的情况下,竟使出“抬棺讨钱”的损招。
2017年5月,建设方卢某和南宁心圩村滕屋坡六组171名村民合作建设的大楼存在经济纠纷,为逼迫卢某给付拖欠的租金,滕某明、滕某富纠集十多人,多次聚集在大楼一楼内,以吃饭、喝酒、睡觉、哄闹等手段阻碍大楼施工。同年6月、9月,由滕某明、滕某富组织,滕某均、滕某林砌砖,滕某威等人负责搬砖或搅拌水泥,众人砌墙封堵祖建大楼大门以及电梯口拦截他人进出。
去年10月,广西一酒店进驻大楼后,滕某明、滕某富、滕某十等人多次占领大楼一楼酒店销售体验区滋扰、喧哗,并辱骂、恐吓、驱赶工作人员及客户,致使酒店无法正常生产经营。在这期间,有关部门多次调解和劝离,都没有成效。
今年12-25,滕某明、滕某富等人竟将两副棺材抬到大楼内摆放,并燃烧纸钱、香烛恐吓卢某,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嫌疑人在庭审时表示,他们原本想靠法律手段解决,但是171名村民并不团结,有人在内部反对。他们逼不得已才选择这种手段。
公诉机关认为,滕某明、滕某富等14名被告人的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本案将择期宣判。
(视频来源:广西新闻 编辑:祝闻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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