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为什么要说我偷东西,我只不过是‘不小心’漏刷了商品!”12-25大年初六晚8时许,杨浦公安分局大桥派出所民警魏政友匆匆赶到辖区某超市保安室,只见一对夫妻正跟超市工作人员理论着什么。“是我报的警!”二人主动上前“控诉”遭遇:“自己无心之失却被指成贼,要找民警‘证明清白’”。而超市保安却坚称,这两个人是在自助结账时,故意漏刷商品不付钱。到底是“冤枉好人”,还是贼喊捉贼?
“300元的你说我漏刷,5元的我也要漏刷吗?”男子张某“理直气壮”表示冤枉,保安则拿着收银条证据确凿。见双方各执一词,魏政友将几人带至派出所进一步了解情况。与此同时,民警许乃豪通过调阅超市公共视频监控画面发现,这对夫妻在自助结账过程中,会逐一翻找商品条形码并扫码;而遇到想要“漏刷”的西洋参、羊排等4件商品时,则拿出没有条形码的一面对着扫码区域“虚晃一枪”,并迅速放进购物袋。民警还发现,不论是超市后台数据还是收银票据,都没有这些“漏刷”商品的购买、付款记录。
经进一步走访调查许乃豪发现,张某夫妻并不是第一次“不小心”漏刷了。 去年以来,他们曾先后三次来到该超市,用同样的动作故意“漏刷”商品,每次漏付金额达数百元,总金额已达2000余元。这样的行为,明显不是其表述的“不小心忘记”,而是故意为之,已经涉嫌盗窃。
“他们报警其实是一个‘反客为主’的自信心态,以为自己先喊冤就可以蒙混过关了。”蟊贼的“假动作”和“故作聪明”并没有骗过民警的火眼金睛。在确凿的证据面前,张某夫妻俩承认了自己好几次来到超市,都因为贪小便宜而故意漏扫商品实施盗窃的事实。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王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杨浦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相关超市也将进一步加强自助收银区域监督管理力度,避免类似事件发生。
警方提示:请广大消费者提高法律意识,切不可心存侥幸,因为一时贪念而逾越法律底线。
(通讯员:周艺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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