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陈女士的儿子几天前将手机不小心丢了,有人捡到之后,不但不归还,居然还将手机给扔了,中间的过程简直就像电影里的大片,把人性的缺点,从贪财到恐慌最后到恼羞成怒,种种系列过程暴露无疑。
陈女士住在东鼎家园,她告诉记者,儿子今年刚刚高三毕业,两天前在做完暑期工回家的路上,不小心将刚买的一台华为手机给丢了,因为这台手机刚买一个星期还不到,价值4600元左右,发现手机丢失之后,一家人十分心疼,连忙给这个丢失的手机打去了电话,没成想,还真有人接了电话。电话中,捡到手机的男子提出要收点好处费,经过讨价还价,陈女士答应给他200元。
陈女士表示,价值将近五千块钱的手机,别人捡到归还的话,要点儿感谢费也是应该的,于是一家人便满心欢喜等着这个捡手机的人跟他们联系,可谁成想,这一等就杳无音信了。一看电话没人接了之后,陈女士就慌了,这捡手机的人到底要干嘛呢?万般无奈之下,她就报了警,警方通过调取小区附近的监控,发现了手机丢失,以及被人捡到的全过程,由于捡手机的这个人当时是开着一辆车,根据车牌号,警方查到了此人的联系方式,陈女士也通过车牌号,在物业那里确认此人就居住在同一个小区。
由于有监控视频为证,该男子承认的确捡到了手机,并且约陈女士到小区大门口一起商谈手机的事情,直到此时,陈女士心中对于丢失的手机,终于燃起了一丝希望。可没想到,该男子在见面后气愤地表示,手机已经被他扔了。原因是,陈女士报了警让他心里很不舒服!
对方的解释让陈女士明显不能接受,陈女士表示,在丢手机的第一时间她儿子就和对方取得了联系,是这名捡到手机的人故意不接电话,他们这才报了警,现在对方解释将手机扔了的说法,显然令陈女士无法信服。该男子在接受电话采访时告诉记者,扔掉手机后他曾经承诺会给陈女士两千元补偿,但是因为对方报警,所以也泡汤了,现在他一分钱也不会赔。
律师表示,该男子的行为已经涉嫌非法侵占罪,不过侵占罪的量刑起点是案值5千元以上,这样一来,如果手机案值达不到的话,公安机关也可以罗某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他进行处罚。
(视频来源:无锡新闻 编辑:祝闻豪 责任编辑:曾小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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