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女排队长朱婷11日晚在个人社交媒体贴出《上海市公安局案(事)件接报回执》以及公证书首页,并配文:“已公证,固定证据。已报案,请求追究刑事责任。下一站,人民法院。”《回执》内文显示,朱婷委托律师报案,内容是12-24至12-24期间,有网民在网上虚构中国女排队员朱婷的谣言,故意抹黑朱婷。
在中国女排成绩未如理想之际,网上流言四起,其中大部分内容涉及队长朱婷,包括了她在备战期间的训练态度以及代言商业广告的“内幕”。
目前微博大V以及部分头条自媒体于11晚把造谣文章删除。
(编辑:陈佳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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