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情况下,考完科目一,驾校就会分配教练,到驾校场地练习科目二的考试项目,可下面这位小伙子,刚考完科目一,就迫不及待地买了辆二手车上了高速,谁知车竟自燃了。
6月25号上午10点左右,一辆面包车途经G15沈海高速公路黄岛路段时,在行驶过程中突然起火,而且火势蔓延很快,火焰向上窜出三四米高,车主赶紧拨打了报警电话。
青岛交警支队同三高速公路大队秘书科辅警刘海:“当巡逻交警到达时,现场已经是浓烟滚滚,面包车内部已经猛烈燃烧起来,随后,民警立即采取措施,对该路段进行了封闭管控,提醒周围车辆注意避让,遗憾的是,由于火势太大,加上事发地路程较远,当消防车到达时,现场火势虽然减弱,面包车却已经被烧成了空壳子。万幸的是,在整个事发过程中,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民警:“有没有人受伤?”
驾驶人:“没有没有。”
民警:“当时什么情况?”
驾驶人:“当时就是,我感觉车有什么东西“咣”托着了,就感觉地上有什么东西划着车了,然后就从那个位置瞬间起火了,然后瞬间就过来了,感觉就是车那个油箱掉下来了。”
事故处理民警迅速联系清障车辆进行处置,在这个过程中,民警要求面包车驾驶员刘某出示相关证件,对方都表示证件放在车内,已经被烧毁。
民警:“你驾驶证行驶证呢?身份证呢?”
驾驶人:“都在里边。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都烧了。”
青岛交警支队同三高速公路大队秘书科辅警刘海:“民警根据刘某提供的身份证号,输入到移动警务通进行查询,却没有发现刘某的驾驶信息,原来驾驶员刘某刚刚考完科目一,还没有取得驾照,这辆面包车也是一个月前刚刚购买的二手车,专门用来练车使用。”
当天上午,刘某抱着侥幸心理,驾驶面包车从青岛出发,准备回枣庄老家去探亲,路上为了躲避大型车辆,从行车道转入超车道的过程中,突然感觉到车底碰到了障碍物,紧接着从车底冒出了浓烟,由于缺乏高速行车经验,面对突发状况时,刘某很慌张,错误地把车停在了超车道,但车内没有配备灭火器,只能眼睁睁看着火势越来越大。
青岛交警支队同三高速公路大队秘书科辅警刘海:“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处罚规定,面包车驾驶人刘某因涉嫌无证驾驶,巡逻民警依法对刘某处以罚款1000元,并处15日内行政拘留处罚。该面包车也已经被临时拖至停车场,起火原因还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素材来源:青岛新闻 编辑:夏定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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