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丈夫回家满身酒气,一女子深夜与丈夫发生了激烈的争吵,结果丈夫不忍妻子的“河东狮吼”,一时头脑发热,竟铤而走险选择酒后驾车“离家出走”。岂料,还在气头上的妻子立即报警举报了丈夫的酒驾行为……近日,普陀警方在夏季打击整治“百日行动”中,就查获了这样一起酒后驾驶机动车案件,违法行为人胡某已被警方依法行政处罚。
8月31日0时许,居住在中江路某小区的市民刘女士向普陀公安分局长风新村派出所报警,举报她的丈夫胡某酒后驾车。接报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见到了报警人刘女士。据刘女士反映,8月30日23时许,她的丈夫胡某与同事聚会结束后回到家,由于聚会时胡某喝了酒,不满胡某满身酒气,刘女士便说了几句。结果夫妻二人为此争吵起来,最后,胡某跑到车库,在饮酒状态下驾车离开。民警根据刘女士提供的电话联系上了胡某,此时,胡某已经驾车上了泸定路桥。在得知妻子报警后,胡某立即返回家中配合民警调查。
后经医院抽血检测,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胡某血液酒精含量为73mg/100mL,已属于酒后驾驶。随后,民警将胡某传唤至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
到案后,胡某如实向民警供述了自己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原来,12-26晚,胡某与几个朋友在昆山某饭店小聚,席间喝了酒,随后搭乘了一位未喝酒朋友的车回家。到家后,妻子因其深夜满身酒气地回家心生不满,便与其发生了激烈的争吵。为躲避妻子的谩骂,胡某先是跑到了地下车库,结果妻子也跟了下来,对其又骂又打。最终,忍受不住妻子谩骂的胡某选择了酒后驾车外出“避避风头”,直到胡某接到了民警电话,他才意识到自己行为的危险性,立即驾车返回。经过民警的教育,胡某对自己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后悔不已,所幸在此过程中,其驾驶的车辆未发生交通事故。
12-26,违法行为人胡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已被普陀警方依法处以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1500元的行政处罚。
警方提示:夏季打击整治“百日行动”期间,普陀警方将持续开展不定时、不定点的整治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集中行动,确保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清零。警方在此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摒弃侥幸心理,自觉做到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切记遵守交通规则,安全文明行车。
(看看新闻Knews记者:吴依娜 冯家琳 通讯员:宋严 实习编辑:高卓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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