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所以算盘形式辅导孩子心算能力的课外培训机构,课堂内,新颖的教学方式让孩子们沉浸其中。
三年前,一名儿童教育机构的负责人经常会接到一些家长的来电,这些家长反映的情况大都十分相似:诸如教材有错误,或是询问坐落在某区的教学场所是不是你们的分校等等。
于是,这位负责人就请公证处的公证员实地查看了解,这一看她大吃一惊,于是一场历时三年的官司由此产生,那么究竟是一起怎样的纠纷?
请了律师对对方公司一番调查之后,负责人梁女士发现,被告公司的三名主要负责人,原来都曾经在原告的公司工作过,其中,曹心念(化名)和穆奇挥(化名)与原告的公司签订过劳动合同,担任珠心算初级教练师。而穆奇挥的妹妹穆小洁(化名)曾在原告公司不定期地代课,所以三人对原告公司的教材十分熟悉。辞职后他们另立门户,短时间内编制了所谓的新教材。
为了不让这些人继续打自己的旗号,梁女士所在的培训机构到法院提起了诉讼。诉讼请求一共有四项:
1、要求被告停止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2、要求被告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
3、第三项要求被告刊登致歉声明;
4、要求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以及合理费用,共计100万元。
而法庭上的争议焦点集中在两点:
争议焦点一:涉案作品是否构成著作权侵权。
原告举证称:教材的装帧和课程的设置上,还有一些口诀和指法的表述上,被告完全炮制了原告的“珠心算”作品。
被告反驳称:自己的教材无论从外观的设计还是内容的设置都是聘请专业人士根据儿童的心理来打造。且被告认为,他们还有着自己的创新点,就是让肢体语言来替代背口诀的方式。
争议焦点二:被告是否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
原告认为,三名被告离开了原告公司自己新建培训学校,却利用原告多年打造的知名度为自己牟利,还谎称自己是原告公司的分校,是原告公司的老师,这种行为显然已构成侵权。
更过分的是被告公司竟然把原告公司学生得奖的喜报贴在自己教室的门上,付费的二维码也标注着原告公司的名字。
被告到底有没有侵犯原告的《著作权》,是否存在不正当竞争的行为呢? 为了弄清楚行业内的情况,法官张敏婕做了大量的“珠心算”行业教材的对比,还实地旁听了现场的授课。
首先,法官确定,原告编辑的教材虽然不是公开出版的,但仍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所保护的范畴。
但是,涉案的这些作品,在排除了不属于保护范畴的抽象性内容后,其他的内容,大部分都已经进入了公有领域,不具有独创性,简单的说,就是“珠心算”行业里的其它一些教材都在使用。
最终,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
一审判决之后,被告不服上诉到二审法院,近日,二审法院维持一审判决。一场历时三年的官司终于尘埃落定。
近年来,教育市场蓬勃发展,如何让这个市场有一个良性的循环和发展,既鼓励必要的竞争又保护当事人合法权利,小编觉得,本案的界定起了一个很好的示范作用。
(看看新闻Knews记者:施亚娟 实习编辑:詹宇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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