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扩散蔓延,保障广大市民健康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人员管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严格人员出行管理。精准实施分级分类管控措施,严格落实涉疫重点区域管控要求,封闭区域内人员足不出户;广大市民群众非必要不离莞、不出省,确需离莞出省的,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和旅行社等带头落实非必要不离莞、不出省要求。
二、严格交通出行防控。公路、铁路、港口码头等交通站场要加强人流引导,避免人员集聚,认真查验旅客信息;各类公共交通、出租车、网约车要严格落实戴口罩、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并做好工作人员个人防护;各类公共交通要落实体温检测、亮码出行、严禁红黄码人员搭乘等防控要求。
三、严格隔离管控。请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及实施封闭区域人员严格遵守各项管控要求,积极配合健康监测等工作,如违反相关规定引发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严格配合核酸检测。请有关群众积极配合做好核酸检测,确保应检尽检,不漏一人,遵守检测点的现场秩序,落实戴口罩、保持一米以上距离等防控措施。
五、严控聚集性活动。会议、培训、活动尽量采取线上方式,尽量减少线下大型活动,确需举办的,要按照“谁举办、谁负责”原则,压缩线下规模、控制人数,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以上防控措施,依据疫情风险评估结果动态调整。本通告自发布之时起实施。
东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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