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地方政府发行地方债,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而随着地方债规模不断膨胀,“中国会不会陷入债务危机”的担心也不断出现。因此,此次《预案》出台的目的之一,就是为了确保债务风险“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预案》将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划分为一般、较大、重大、特大四个等级,相应实行分级响应和应急处置。
根据《预案》,对于一般级、较大级债务风险,主要由市县政府立足自身化解;对重大级、特大级债务风险,省级政府可依据市县政府申请予以适当救助。另外,当地方政府出现极大风险时,中央政府可适当指导。
按照财政部的说法,《预案》的一大功效就是筑牢风险“防火墙”,给无序举债乱象带上“紧箍咒”。清华大学世界与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袁钢明教授认为,《预案》出台就是直指地方债管理长期存在的问题,完善了地方债管理制度和规范。
【袁钢明:《预案》完善地方债管理制度和规范】
截至2015年末,我国地方政府债务达16万亿元,债务率为89.2%,低于国际通行的警戒线。而随着2016年GDP的增长和地方财政收入的增加,预计到2016年末负债率不会出现大的变化。
分地区来看,西部地区的负债率水平比较高,尤其是贵州、青海和云南等省份;东部地区虽然债务绝对额比较高,但负债率比较低,比如广东、江苏、山东等省份。不过,一些地方政府依托政府融资平台等方式过度举债已接近极限,债务率已高达150%以上,个别县市债务率更是超过400%。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预案》规定,地方政府对其举借的债务负有偿还责任,中央实行不救助原则。按照这一原则,对地方政府债券,地方政府依法承担全部偿还责任;对非政府债券形式的存量政府债务,经地方政府、债权人、企事业单位等债务人协商一致,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四条等有关规定分类处理。
袁钢明指出,过去地方政府发行地方债,如果无法及时偿还,中央确实曾经出手相助。在他看来,虽然“中央不救助”原则能否完全落实仍有待观察,但不可否认,《预案》明确这一原则的出发点还是值得肯定的。
【袁钢明:地方债“中央不救助”原则出发点值得肯定 】
既然中央不救助,如果地方政府还不出来怎么办呢?这次《预案》也明确,一旦发生一般级及以上风险事件,必要时可启动地方政府财政重整计划。启动财政重整计划后,为了偿还债务本息,地方政府首先要加大清缴欠税欠费力度等,拓宽财源渠道,也就是“开源”。
开源的同时也需要节流,或者说压减支出,也是必需的举措,包括压缩基建支出,不得新上政府投资项目等;压缩政府公用经费,实行出国、培训、公务接待等项目“零支出”等;控制人员福利开支,机关事业单位暂停新增人员,必要时采取核减机构编制、人员等措施;以及清理各类对企事业单位的补助补贴、调整过高支出标准等。
袁钢明告诉看看新闻Knews,如果地方政府真的进入财政重整,那其所承担的公共服务很有可能会受到影响。不过,他也认同,中央不救助加财政重整的“双管齐下”会倒逼地方政府对收支活动进行重新安排,改善部分地方资产闲置和效率低下的状况。
【袁钢明:中央不救助加财政重整将倒逼地方政府合理面对地方债】
袁钢明指出,解决地方债问题的出路,关键在于建立起一个健康完善的地方政府自主发债体系,因此从这个角度来看,此次出台的《预案》有着超前的指导意义。不过他也提醒,《预案》虽然有着较好的指导意义,但是仍旧需要相关部门出台进一步的解释细则,让地方政府真正明确应该如何正确评估发行地方债的收益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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