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年前,庞阿婆和老伴桑老伯都接近80岁高龄。为了离女儿近一些方便女儿照顾,他们卖掉了位于古北的唯一一套住房,在青浦买了一套正荣府小区的一手房。可是8年过去了,老伴桑老伯都已经去世了,庞阿婆却依然没能拿到这套新房的房产证。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已经80岁的庞阿婆和老伴桑老伯是再婚夫妻,两人虽然出生在上海,但都持有香港身份,回到上海定居已有20多年。桑老伯有一子一女定居国外,庞阿婆的两个女儿则长期生活在上海。
2016年,为了离女儿更近一些,两位老人购买了青浦区正荣府小区一套120多平米的一手房。在一次性付清了660余万元的购房款后,庞阿婆夫妇拿到了购房发票,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并办理了网签。
2018年年初,房屋正式交付,夫妇俩顺利住进了这套新房。不料半年后,他们却被房产交易中心告知,不能办理产证。至于原因,庞女士说当时交易中心的工作人员说,是因为在他们网签之前,针对港澳台居民已经有了新的限购政策,必须缴满一年的个税才可以买房。
庞女士说,购房时,她和桑先生一早就表明了香港居民的身份。而开发商从未与他们说起过需要缴税一事。为了拿到产证,庞女士的女儿想法设法为母亲找了个公司,逐月补缴了一年的个税。2019年,他们再次来到交易中心时,又被告知后补是没用的。
到了2019年底,桑先生因病去世,因为种种原因,办理产证的事情就搁置了下来,直到2023年,庞女士和几个子女开始尝试通过各种方法办理这套市值600多万元房子的产证,但都无功而返。
复盘8年来买房到办产证无果的经历后,陈女士和庞阿婆发现,根据2010年由住建部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共同制定的部门规范性文件中明确,境外个人在境内只能购买一套用于自住的住房。同时,在办理港澳台居民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和房屋产权登记时,还应当查验其在境内工作、学习和居留的证明。庞阿婆一方拿出了自己在2016年签订的网签合同,合同上不仅有明确的签约时间,而且还写明合同一式六份,其中,青浦区房地产交易中心也持有一份。
庞阿婆的女儿陈女士感到疑惑:既然当初父母不符合购房资格,那他们是如何过审、顺利网签的呢?带着疑问,记者来到了青浦区房地产交易中心。交易中心的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了2016年当时的情况。
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因为当时签合同是开发商与客户双方签的,是签完合同之后再到交易中心审核购房资质。这个客户我系统看了是没做过前置查询的”
了解了庞女士的情况后,房地产专家严跃进表示,此次事件中小区开发商在交易流程中存在没有进行资质核验的情况,显然存在过错。
专家还指出,事实上这件事情之所以发生,与房地产交易中心网签系统存在漏洞脱不开关系,房产交易中心应当在网签之前就要求购房者将购房所需材料上载到交易系统。
如今,除了无法办理继承之外,没有房产证还意味着这套支付了660多万房款的房屋,将来无法买卖、无法置换和变现。庞阿婆和家人难以接受之余,甚至想到了退房退款。但开发商却表示:公司债务缠身,给不起退房款。
后续,陈女士也表示会到市房产交易中心寻求帮助,看看是否有解决问题的方法。律师提醒:购房者在购房前,还是建议亲自到交易中心就自己的限购情况进行核实。
编辑: | 俞欣怡 |
视频编辑: | 赵祎韫 |
责编: | 金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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