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今天(12-24)早间发布公告:自12-24起,将为港澳永久性居民中的非中国籍人员签发来往内地通行证件。
公告明确:港澳永久性居民中的非中国籍人员可自愿申办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非中国籍)。首次申办的,由本人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委托的香港中旅集团或澳门中国旅行社提交申请;如果在内地停留期间遇到证件到期、损毁、遗失情况,可以由本人向内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换发、补发,也可以办理出境证件出境后向香港中旅集团、澳门中国旅行社申请换发、补发。
新政同时明确,持证人在证件5年有效期内可以多次来往内地,每次停留不超过90日;持证人在口岸履行指纹采集等手续后,可以经快捷通道通关。此外,持证人不得持该证在内地工作、学习或者从事新闻采访等活动。
近年来,港澳永久性居民中,无论是中国籍,还是非中国籍人员,他们赴内地投资考察、商贸洽谈、学术研讨、科技交流、旅游休闲的需求,都在不断增多。预计这项新政落地实施后,将进一步便利港澳与内地间人员往来,推动港澳以更广更深融入国家发展大局。
编辑: | 徐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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