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贵重金属有一定的管制制度,如若擅自将黄金带出境外,可能对国家贵重金属的储备造成较大的影响,不过,有一个犯罪团伙竟贴身藏匿12多公斤的黄金粉末,并企图带离出境,近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走私黄金粉末的案件,五名被告人犯走私贵重金属罪被判刑。
这一走私黄金粉末的犯罪团伙由一男四女组成,今年7月,五名被告人受他人雇佣,由男性被告人吕某作为押货人,由四名女性被告人将黄金粉末藏匿在特制内衣中转运走私。五人先乘坐汽车将黄金粉末从广东运到上海,之后企图搭乘爱达魔都号邮轮出境前往日本。
法庭上,五名被告人接受检察官讯问时表示,当天上邮轮时,吕某会给四名女性被告人一沓现金作为道具,让她们假装成游客躲避侦查。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检察官沈梦迪告诉记者,这几名被告人转移黄金是为了获得每个人5000港币的报酬,由于日本现在的金价高于中国,通过走私这些黄金,幕后老板可能可以获利50万元以上。
五名被告人在吴淞港邮轮码头被侦查人员当场抓获。经查,五名被告人共计走私贵重金属12多公斤,经鉴定,这些贵重金属是纯度为99.9%的黄金粉末,价格认定为181万余元。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五名被告人隐匿黄金粉末、逃避海关监管,企图将黄金粉末携带出境的行为,构成走私贵重金属罪。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高卫萍表示,我国对贵重金属有一定的管制制度,一般行为人如果要携带贵重金属出境,需要中国人民银行开具相应的证明,或者到海关进行申报;如果擅自将黄金带出境外,可能会对我国贵重金属的储备造成较大的影响,同时也会对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造成较大的危害。
最终,法院以走私贵重金属罪判处吕某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判处贴身藏匿黄金粉末的四名女性被告人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
编辑: | 刘黎明 |
视频编辑: | 潘文婷 |
责编: | 刘岚 |
剑网行动举报电话:12318(市文化执法总队)、021-64334547(市版权局)
Copyright © 2016 mzyl.org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看东方(上海)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全部评论
暂无评论,快来发表你的评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