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20日下午发布通知,优化住房限购和增值税免税年限:新政明确将广州住房限购政策调整为,在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白云、南沙等区购买住房的,广州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2套住房;非广州市户籍居民家庭,能2年连续缴纳个税证明或社保证明的,限购1套住房。
新政同时将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等区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征免年限,从5年调整为2年。
(编辑:陶亦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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