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9时40分,湖南永州市零陵区城管局发生两名执法人员殴打女摊贩的事件,15日下午5点许,零陵区委宣传部通报“关于徐家井执法大队执法队员不文明执法情况”。零陵城管局研究决定:给予两名当事人调离现任执法岗位、待岗一年,扣发所有津补贴的处罚。
此前获取的视频显示,两名身着城管制服的男子将一名疑似女性商贩两次殴打摔倒在地。一名身着环卫工服饰的女子在一旁劝解,并试图扶起被摔倒在地的女商贩。
通报称,15日9时40分,徐家井执法大队执法队员秦某、瞿某对多次劝导不听的摊贩马某某的占道经营物品依法进行登记保存,在此过程中马某某妨碍阻止执法,并对执法队员进行辱骂,双方发生拉扯。在拉扯过程中,因执法队员情绪过激,与马某某发生肢体冲突。冲突中,两名执法队员对该名摊贩进行了殴打,后闻声而来的副队长郑某某拨打了110报警后,经民警劝导,马某某才放弃拉扯执法队员。
该事件发生后,零陵区城管局领导高度重视,迅速赶赴现场了解此事,经听取双方当事人陈述,后调取执法录像和走访现场群众。
根据以上情况,城管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1.瞿某、秦某两名执法队员,因粗暴执法,违反了城管局作风建设“十个严禁”,给予上述两名同志调离现任执法岗位、待岗一年,扣发所有津补贴;给予徐家井执法大队大队长李某、教导员盛某某两位同志诫勉谈话,全局通报批评。2.安排工作人员陪同马某某到医院进行全面检查,并进行善后工作。3.责令执法队员秦某、瞿某当面向马某某赔礼道歉。
目前,经医院检查,马某某无明显伤势,情绪稳定。有关调处工作正在进行中。
(编辑:余寒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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