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企业购买商品住房行为,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今天晚上出台《关于规范企业购买商品住房的暂行规定》。《规定》明确自12-25起,企业在沪购买商品住房,需要同时满足设立年限、累计缴纳税款和职工人数等多项条件。
《规定》中明确,企业必须同时满足三方面条件,才可在沪购买商品住宅。
一、企业设立年限已满5年
二、在本市累计缴纳税款已达100万人民币、
三、职工人数10名及以上且按照规定在该企业缴纳社保和公积金满5年
不过,企业近年缴纳税款金额满500万元以上的,不受上述条件限制。同时,企业购买的商品住房再次上市交易年限从“满3年”提高至“满5年”。
对此业内人士认为,从全国来看,上海一直是楼市调控政策执行最严厉的城市之一,此次出台规范企业购买商品住宅的政策,在情理之中。同时,从政策内容来看,也是符合申城调控一直以来有的放矢的特点。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就表示,政策没有采取一刀切的方式禁止企业购买商品住宅,而是通过设立年限、纳税金额和职工状况等条件;在尽可能保证正规企业合理购房需求的同时,可以杜绝部分临时注册公司和“壳公司”规避限购、参与炒房的空间。
上海中原地产研究部高级分析师卢文曦也告诉记者,此前个别新房开盘出现了大量以公司名义参与摇号购房的情况,对新房市场的公平性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新政出台可以有效减少这种情况;同时,延长企业购房商品住宅再次上市交易年限,也有助震慑市场上可能出现的的“炒作氛围”,保护刚需购房者的利益。
(看看新闻Knews记者:朱正炎 编辑:爱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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