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爽再一次被推上风口浪尖。
随着张恒重磅爆料郑爽拍摄电视剧《倩女幽魂》片酬高达1.6亿事件持续发酵,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已对相关举报予以受理,正在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对郑爽涉嫌签订“阴阳合同”、拆分收入获取“天价片酬”、偷逃税款等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北京市广电局也已启动对相关剧目制作成本及演员片酬比例的调查。
29日上午,郑爽本人通过其官方微博“郑爽微博事务部”发布消息称:愿意接受并配合一切调查,结果会公布于众,感谢大家关注。
目前,真实情况还有待相关部门核实,但1.6亿的数字的确突破了普通人的想象,并且根据举报内容,为逃避“限薪令”,郑爽方还通过签订“阴阳合同”,将片酬拆分为4800万片酬和对疑似其母亲持股的公司增资1.12亿元。这一做法是否属于非法逃税?如果是,她可能面临什么处罚?
对此,律师黄荣楠表示,如果张恒的上述爆料内容经税务机关查实的话,郑爽的行为将面临行政处罚。郑爽需要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在此基础上,如果五年内,郑爽再次因逃避缴纳税款受到处罚,税务机关将追究其刑事责任。除此以外,虽然郑爽是纳税义务人,但如果相关的第三方,比如该事件中的影视公司为纳税人未缴税、少缴税提供便利或帮助,也将面临行政处罚。
其实,早在2018年,崔永元对范冰冰的爆料揭开娱乐圈天价片酬乱象,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最终,范冰冰补缴的税款、滞纳金以及罚款加在一起超过了8亿元。范冰冰案之后,娱乐圈掀起了一轮轰轰烈烈的“补税大战”。截至2018年年底,影视行业自查申报税款达到了117亿。
当年6月,税务总局、广电总局等五部门联合发文,明确要求严控演员片酬,这便是后来业界俗称的“限薪令”。然而若此番“1.6亿片酬”爆料属实,足可见还有不少人在顶风作案。
值得关注的是,就在相关部门表示要严查此事之际,昨天下午,据天眼查发布,近期接连有明星关联公司注销,包括魏大勋、曹郁、邓超、唐嫣、文章、马薇薇等。根据此前媒体调查,随处可见的“明星工作室”,就是规避税款的重灾区,而且不少地方都会对明星工作室实行税收优惠政策。
黄荣楠认为,虽然“限薪令”对明星片酬比例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但仅为行业指导意见。就实施层面而言,具体的行政处罚措施目前尚未跟进,这就导致现实情况中,某些明星和制作机构仍会心存侥幸心理,让“限薪令”实际上成为了“没有牙齿的老虎”。
另外,就市场方面,由于影视作品需要流量明星支持,一些影视公司对明星提出的片酬有求必应,也使得如今的市场越来越畸形。如果将明星的实际片酬公之于众,由税务机关对其应当缴纳的税款进行严格稽查,最终市场的抉择或许自然而然地要求明星自降薪水来参演相关剧目,这或许可为演艺圈限制高片酬的探索,提供另一个思路。
(看看新闻Knews编辑:崔信淑 董亚欢 阮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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