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多地调整防疫政策:低风险地区来(返)人员自由流动。
南通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61号通告
为科学精准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九不准”要求,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当前疫情形势,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 对入境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不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应进行集中隔离。
2. 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要主动向所在社区(村、酒店、单位等)报备,积极配合做好“7 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
3. 低风险地区来(返)通人员自由流动。
4. 各类开放式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恢复正常运行。大型聚集性活动应落实好风险评估、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
5. 接种疫苗是阻断新冠病毒传播、防控疫情的有效手段。广大市民尤其是符合接种条件的老年人,应尽快完成全程接种,构筑人群免疫屏障。
6. 广大市民要继续增强防范意识,坚持“防疫三件套”,牢记“防护六还要”。如出现咽痛、干咳、发热、嗅觉减退等不适症状,立即到发热门诊就诊。
广大市民要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积极配合落实防控措施,守护好来之不易的抗疫成果。对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造成严重后果或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本通告即日起施行,后续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感谢广大市民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南通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办公室
12-24
苏州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142号通告
为科学精准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疫情防控“九不准”要求,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当前疫情形势,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入境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不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应进行集中隔离。
二、近14日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通过“来(返)苏州人员信息登记平台”登记信息,或向目的地单位、社区(村)、酒店报备,配合落实“7 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
三、低风险地区来(返)苏州人员正常自由流动。
四、市民进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五、各类公共场所落实测温、查验健康码措施,督促市民规范佩戴口罩。
六、非中高风险地区来苏州车辆及人员,交通卡口一律不再查验,可正常通行。
七、广大市民尤其是符合接种条件的60岁以上老年人,应尽快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并接种加强针,构筑人群免疫屏障。
本通告即日起施行,后续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感谢广大市民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苏州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12-24
无锡市疫情防控第124号通告
为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满足群众生产生活需求,在外防输入、精准防控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力促“全面恢复正常”,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低风险地区的来(返)锡人员可自由流动。14日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锡人员配合做好入锡报备、“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等健康管理措施。
二、行程卡不带“*”的旅客在“两站一场”、交通道口可直接通行,带“*”人员健康码为绿码且持有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的可直接通行;未持有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的进行1次核酸采样后通行。
三、商场超市、宾馆酒店、公园景区、诊所药店、文体健身、休闲娱乐等各类生产经营和公共服务场所,在做好常态化防控措施下应开尽开,各类重点人群按照规定要求做好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工作。
四、全面恢复城乡居住小区、农村散居院落等居住区域常态化管理和正常生活秩序,解除因疫情设置的硬隔离等封闭管理措施,不得限制快递、外卖、家政、家电维修等生活服务人员进入社区提供服务。社区(村)持续做好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信息精准摸排和重点人员健康管理。
五、低风险地区的高校学生返锡后可自由出行。位于中高风险地区的各类高校,无疫情且实施7天以上封闭管理的,可持学校开具的证明和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返锡,实施学校到目的地“点对点”闭环方式的学生,不再进行集中隔离,实行7天健康监测。
六、全面恢复城市公交(轨道交通)、出租车(网约车)运营,恢复不途经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的班线客运。恢复不涉及中高风险地区的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各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做好游客组织、接待、游览等环节疫情防控工作。
七、全面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推出重点企业、入境人员及商务人士“一企一策”“一人一策”个性化帮扶举措,精准了解实际需求,提供高效便利服务,落地落实惠企政策,积极帮助企业排忧解难,加快推动经济全面回升稳定向好。
八、优化聚集类活动备案审批流程,单位或行业内部人员参加的工作会议、活动,由主办单位落实人员排查、活动场所防控等主体责任,无需报备;涉及多部门、外省市人员的活动应根据人数规模按要求制定疫情防控方案,报同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九、各地各部门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在毫不动摇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的前提下,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九不准”要求,提高防控措施的科学性、精准性、针对性,防止简单化、“一刀切”和“层层加码”等现象,切实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认真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市民如有诉求可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或各市(县)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联系电话咨询和反映。
十、压实“四方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落实属地责任,加强督促管理;行业主管部门要履行监管责任,强化日常指导;企事业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确保防疫要求落实到位;广大市民要严格落实个人防护责任,坚持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60岁以上人群要及早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符合条件的市民及时接种第三剂加强针。单位或个人违反疫情防控管理规定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让我们携手并肩、同心同行,努力用最小的代价实现最大的防控效果,坚决守住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无锡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12-24
扬州市关于进一步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17号)
为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九不准”要求,进一步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对入境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不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应进行集中隔离。
2、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要提前向所在社区(村、酒店、单位等)报备,通过“扬城E健行”小程序自主申报来扬信息,积极配合做好“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
3、全域低风险地区来(返)扬人员自由流动。
4、位于中高风险地区的各类高校,如无校内疫情且实施7天以上封闭管理的,在校学生可凭学校开具的离校证明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返扬,返扬后不再集中隔离,实行7天健康监测,按规定频次开展核酸检测。
5、广大市民尤其是符合接种条件的60岁以上人群,应尽快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并接种加强针,构筑人群免疫屏障。
6、广大市民要继续增强防范意识,坚持防疫“三件套”,牢记防护“六还要”,如出现咽痛、干咳、发热、嗅觉味觉减退等不适症状,立即到发热门诊就诊。本通告即日起施行,后续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
扬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12-24
常州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58号通告(进一步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为贯彻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要求,更加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持续优化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无本地疫情时,各类公共场所在落实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取消限流措施,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全域低风险地区来(返)常人员自由流动,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恢复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经营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做好非中高风险地区的游客组织、接待、游览等工作。
四、位于中高风险地区的各类高校,如无校内疫情且实施7天以上封闭管理的,在校学生可凭学校开具的离校证明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返常,返常后不再集中隔离,实行7天健康监测,按规定频次开展核酸检测。
五、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或有聚集性疫情城市的低风险地区来(返)常人员按规定频次开展核酸检测,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
六、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相关要求,对境内外重点地区来(返)常人员的健康管理措施: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来(返)常人员,实行“7+7”健康管理,即7天集中隔离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对入境人员实行“7+7”健康管理,即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隔离期满后可自由流动。
七、广大市民尤其是符合接种条件的60岁以上老年人,应尽快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并接种加强针,构筑人群免疫屏障。
本通告自12-24起执行。
常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12-24
剑网行动举报电话:12318(市文化执法总队)、021-64334547(市版权局)
Copyright © 2016 mzyl.org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看东方(上海)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全部评论
暂无评论,快来发表你的评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