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翔小笼”这一上海标志性小吃,想必大家都不陌生,不过“南翔小笼”本身并不是商标,“南翔”才是商标,围绕这个商标的争议也是闹得沸沸扬扬,老城隍庙餐饮公司起诉南翔食品公司侵犯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南翔食品公司也起诉老城隍庙餐饮公司不正当竞争。今天一场围绕“南翔小笼”的商标权之争,在浦东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庭审现场,原告方上海豫园南翔馒头店有限公司,和被告方南翔食品公司,就被告是否侵犯了“南翔”这个商标权各执一词。原告方认为被告严重侵害了原告“南翔”注册商标权,并构成不正当竞争,给原告造成了重大的经济损失。
而被告代理律师刘晓明认为,消费者吃南翔小笼,吃的是南翔小笼包本身,而不是去享受它的餐馆服务。
南翔小笼在上海赫赫有名,位于嘉定的南翔食品公司在1986年注册了“南翔”商标,核定使用于“小笼包、云吞”等商品上。而老城隍庙公司在1994年注册了“南翔”商标,核定使用的类别为“餐馆”,属于服务类商标。在之前的20多年间,双方在各自的注册领域使用“南翔”商标,一直相安无事。为何突然就搞到要对簿公堂了呢?
原来,2014年,原告豫园南翔发现南翔食品公司成立了南翔餐饮公司,并通过直营和加盟方式在上海市区开设了以“南翔”为名称的餐厅,并在招牌、店内装潢、海报、菜单、餐具等多处都使用“南翔”字样,随着时间推移,连锁店更是越开越多,因此认为被告的这些使用行为已经构成对原告“南翔”商标权的侵害。
上海豫园南翔馒头店有限公司代理律师许春明表示,第一,店堂的装潢、小票、菜单等等之处,突出使用了“南翔”,这样构成对原告的“南翔”注册商标的侵权。第二,“南翔”字样的使用,对原告的知名商号造成了侵权以及构成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
而嘉定的上海南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则表示,他们公司从当年制作小笼的南翔镇“吴家馆”到解放后公私合营、与其他老饭店合并为“城中合作饭店”,再到后来以“前店后厂”继而以纯“工厂”的方式专门经营南翔小笼包,一直在经营餐馆。
因此,董事长、总经理吴锋认为,根据商标法里的相关条文,如果说对方在注册这个商标之前的时间点,你已经在经营这个类别,他再注册商标你都可以使用这个类型范围之内的。
作为今天的被告方,这位负责人还表示,正是因为当时缺乏法律意识,才让豫园方面在1994年注册“南翔”了,并认为原告方属于恶意抢注,从而限制了他们自己往餐饮服务上发展。不过对于南翔食品的这一说法,豫园南翔这一方并不认可。
上海豫园南翔馒头店有限公司代理律师许春明表示,原告是从1900年开始就使用了“南翔馒头店”这个店名,以及后来在餐馆上注册了“南翔”的商标,所以对于这两个商标而言,它是泾渭分明的,用上海话说“桥归桥,路归路”,各自在使用,长期以来双方也没有争议。
今天的庭审现场,并没有当场得出结论。而明天,南翔食品方作为原告,起诉豫园南翔“不正当竞争”的诉讼,还将在杨浦法院开庭。这场“南翔”商标之争,离有最终定论,尚有时日。
那么对于这场两家公司间的争端,食客怎么看呢?看看新闻Knews记者来到豫园商城内的南翔馒头店,从外地慕名而来尝尝南翔小笼的人不在少数。
“我们就正好慕名而来。想来体验一下。”
“每次我都到这家店来的,包括它的服务、环境各方面,都是很舒服的感觉。”
而在南翔老街上,确实家家餐馆都提供“南翔小笼”,不过只有两家真的将“南翔”两字用在了店招牌上。
这家南翔小笼馆店员向看看新闻Knews记者介绍,自家的才是正宗的南翔小笼,是百年老店,是老祖宗传承下来的。当看看新闻Knews记者询问道,那是不是南翔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下面的店?店员回答,是上海南翔小笼有限(责任)公司。
事实上,长久以来,打着“南翔小笼”旗号的小笼包不在少数。对于食客们来说,也许根本搞不清招牌用的对不对,店家真材实料,用心制作的小笼包,才是最重要的。
庭审结束,双方均表示不接受调解,审判长宣布闭庭。与此同时,南翔食品公司也以不正当竞争为案由起诉老城隍庙公司、南翔馒头公司等侵害其“南翔”企业字号及商品名称。该案将于明天在杨浦法院开庭审理。这场争议离有最终定论,看来尚有时日。
(看看新闻Knews记者:周滢 吴海平 邱旭黎 编辑:范燕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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