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10来位上海阿姨“组团”前往横店影视城,包剧组“翻拍”《甄嬛传》,引起不网友关注,然而“会玩”的阿姨们也引来了争议,制片方指出这种翻拍行为涉嫌侵犯原作《甄嬛传》的著作权。那么,阿姨们和背后组织方的新玩法到底有法律风险吗?
名为新版《甄嬛传》的视频,开头就响起了原版甄嬛传中熟悉插曲,之后几位阿姨演员登场,上演原作中熹妃回宫的著名桥段。
皇上、后宫众嫔妃轮番亮相后,新版甄嬛传切入了原版的经典情节“滴血验亲”。对比新老版本不难发现,在滴血验亲环节,演员的台词和情节相似,也有改编和简化。
“新版甄嬛传”讲究的服装、道具、场景、阿姨们入戏又让人忍俊不禁的表演,让不少网友表示要组织自己父母也去体验一把,但就在网友纷纷点赞时,也有人质疑此类翻拍已涉及侵权。
《甄嬛传》制片人曹平表示,如果是纯粹自娱自乐没问题,但公开发布就有一定商业意义,有侵权之嫌了。当然,大家翻拍还是出于对《甄嬛传》的喜爱,阿姨们也从中得到很多快乐,制片人表示不会追究阿姨们的责任,但会要求视频网站下架。
法律界人士介绍,《甄嬛传》电视剧属于《著作权法》规定的视听作品,其中包含的剧本、音乐、服装设计、美工特效等,都是编剧、导演、摄影、作曲作词等多位作者的智力成果。为了鼓励和促进人们的创作积极性,最终使得全社会都能享受到更丰富的作品,保护著作权十分重要。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游云庭解读,翻拍行为侵犯了《甄嬛传》原作的改编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著作权的专有权利,除了被法律赋予整体著作权的制片人之外,剧本、音乐等作品的创作者,都有权维权。
也有网友表示,针对自娱自乐一定要诉诸法律未免太过较真。事实上,为了平衡著作权人的权利和社会公众的需求,著作权法在一定条件下允许他人不经许可、甚至无偿使用作品。比如,为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使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就属于合理使用,既不需要许可,也不用支付报酬。那么,组织方和阿姨们的翻拍、表演行为构成合理使用吗?
游云庭律师表示,对阿姨来说,表演这个内容目的还是个人欣赏,只要在小范围内进行,可算作“合理使用” ,但是如果说上传到网络,就可能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了。
而对于摄制的组织方来说,他们用了他人的享有著作权的作品,无论是剧本、音乐还是整个视听作品,都没获得许可,并且还以此来营利,侵权的嫌疑就更大。如要当作商业项目来运作,还是应先获得著作权人授权,再进行二次创作。
(看看新闻Knews记者:张帼霞 冯家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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