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发布整顿互联网资管业务的通知。未经许可,“定向委托投资”、“收益权转让”等常见业务模式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通知文件要点如下:明确互联网资管业务属于特许经营业务,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业务的本质是资产管理业务。资产管理业务作为金融业务,属于特许经营行业,须纳入金融监管。未取得金融牌照不得从事互联网资管业务。依托互联网公开发行、销售资产管理产品,须取得中央金融管理部门颁发的资产管理业务牌照或资产管理产品代销牌照。未经许可,不得依托互联网公开发行、销售资产管理产品。
未经许可,依托互联网以发行销售各类资产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向委托计划”“定向融资计划”“理财计划”“资产管理计划”“收益权转让”)等方式公开募集资金的行为,应当明确为非法金融活动,具体可能构成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发行证券等。
明确互联网资管业务存量的去化期限,未按期去化的纳入取缔类处置。未经许可,依托互联网发行销售资产管理产的行为,须立即停止,存量业务应当最迟于2018年6月底前压缩至零。对于未按要求化解存量的机构,应明确为从事非法金融活动,纳入取缔类进行处置,采取包括注销电信经营许可、封禁网站、下架移动APP、吊销工商营业执照,要求从事金融业务的持牌机构不得向其提供各类服务等措施。
明确互联网平台不得为各类交易场所代销资产管理产品。互联网平台不得为各类交易场所代销(包括“引流”等方式变相提供代销服务)涉嫌突破国发[2011]38号文、国办发[2012]37号文以及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回头看”政策要求的资产管理产品。
网贷之家研究院院长于百程认为,此次互联网资管的整治文件,是继对校园贷、首付贷、金交所、现金贷等业务整治之后,又一个重磅监管政策。互联网平台进行定向委托计划、收益权转让等业务一直是一个监管盲区,在P2P业务监管明确之后,这类业务不允许通过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平台来操作,部分平台将上述业务进行拆分,有些平台则主打定向委托融资,此次整治文件对此类业务进行了明确监管,口径较为严格,后续基本没有了操作空间。
(看看新闻Knews记者:张英 编辑:朱佳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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