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6,宁乡市流沙河派出所民警发现,宁乡的刘某和闺蜜童某,违法出租出借银行卡,为电诈团伙洗钱。民警通过布控,在一家美容店将这对闺蜜抓获并将其上线刘某控制。经审讯发现,不到2天时间,她们就为犯罪团伙洗钱70余万元。
民警调查发现,宁乡女子刘某和童某出租出借银行卡,为犯罪团伙洗钱,仅两天时间,银行流水就有70多万元。
宁乡市公安局流沙河派出所民警杨建介绍说:“我们通过摸排分析,调取嫌疑人账户的流水,锁定了两名嫌疑人,然后我们在宁乡市二环路一家美容店将两名嫌疑人抓获。”
原来,这两人不仅是闺蜜,而且还是同事关系,嫌疑女子童某之所以出租出借银行卡,就是被闺蜜拉入伙的。
民警介绍说:“这是闺蜜让她去银行办卡,提供给犯罪团伙,她知道这个是违法犯罪的事情,闺蜜就说只是转账出去,没有别的事情,又不是洗钱,让她闺蜜放松警惕,在金钱的诱惑下,将银行卡出租出借给了犯罪团伙。”
民警根据线索,又将上线刘某抓获。
宁乡市公安局流沙河派出所中队长贺青说:“经过审讯,又将其中一名嫌疑人的男朋友抓获,她们两天的转账金额有70多万。”
民警说:“这(聊天记录)是嫌疑人和她上线,也就是她男朋友的聊天截图,他们在提供的银行卡上转账50万,就有4500块钱,提供给她闺蜜就是1500块钱,她自己要赚3000块钱。”
目前,案件还在深挖侦办中。
宁乡市公安局流沙河派出所中队长贺青提醒:“如果发现有转租转借银行卡的,可以向我们公安机关举报,这都是违法犯罪的事情。”
(素材来源:湖南都市频道 实习编辑:高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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