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3名男子多次欲偷渡到缅甸进行电信网络诈骗活动但由于文化程度低不会打字,被诈骗公司拒绝接收。不仅发不了财,还被判刑最终收获“银手镯”。
黔东南州中院12-24公布案件细节。被告人吴某周于2019年7月、2019年10月、2020年3月偷渡到缅甸并偷渡回国,2020年10月欲偷渡到缅甸,在云南省边境被诈骗公司以其文化低不会打字,不适合从事诈骗行业拒绝接收。
被告人黄某正于2019年1月、2019年7月偷渡到缅甸并偷渡回国。2020年8月,被告人黄某正计划偷渡到缅甸,在坐车时被警察查获劝返。
被告人杨某于2019年3月偷渡到缅甸并偷渡回国。2020年5月偷渡到缅甸,2020年12月通过自首走国门回国。
2023年2月,被告人吴某周、黄某正、杨某提前邀约好一同偷渡前往缅甸公司上班,途中被云南警方查缉抓获。
被告人吴某周、黄某正、杨某违反国境管理法规,偷越国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偷越国境罪。综合考虑五名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认罪态度、悔罪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被告人吴某周犯偷越国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千元。被告人黄某正犯偷越国境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八百元。被告人杨某犯偷越国境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八百元。
(编辑:白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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