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一则回复选登内容。针对网友留言“建议全面禁止共享单车”,上海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回应称目前国家和上海市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尚无这方面的禁止性规定。上海市关于共享单车发展思路主要是汇聚政府、社会、企业、用户等多方力量规范引导、有序发展。
12-23,有网友在上海市人民政府网站政民互动一栏反映称,“共享单车发展弊大于利,应当全面禁止”。 该网友认为,共享单车发展至今对城市造成了巨大的负担,而这些负担对于解决市民最后一公里出行的帮助甚微。
该网友给出的禁止理由是:
1.受众群体有限,共享单车在日常生活中具有很大的潮汐效应。工作日早高峰,市民骑共享单车前往地铁站或车站,下班后,在地铁站或车站再骑车回到小区。单车到达目的地后只有很少部分会继续流动,因此使用效率和覆盖人群有限。
2.大量共享单车成堆聚集在部分区域、道路,影响了交通,只实惠了少数人群。
3.共享单车破损较多,如刹车、龙头损坏等,对使用人来说有潜在的危险,也可能危害到其他人。
4.共享单车停放后,许多道路只能允许单人通行,甚至单人也无法顺利通行,且让一些自有单车使用人失去了原本可以在部分区域停车的机会。
5.企业为降低成本,共享单车质量不会很高,也更容易损坏,造成更多生产资源的浪费。另外,为调节共享单车,浪费了人力、车力,造成更多的道路占用、资源消耗。
对此,上海市道路运输管理局于12-23回复称:经了解,目前本市部分商办集中区域、轨交站点早晚高峰时段确实容易出现潮汐现象,运营企业力量不足,未及时清收调运,导致车辆淤积、乱停乱放,增加行人通行困难。针对这一问题,交通、城管和属地政府积极引导和督促运营企业发挥市场配置作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根据《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要求运营企业加强车辆日常调度,及时平衡区域潮汐车辆供给,建立专门管理队伍或者委托第三方清理乱停乱放车辆;对于挤占人行道、车行道、绿化带等道路、区域停放的共享单车,由城管执法部门通知运营企业在二小时内予以清理,未予清理的依法予以处罚;各区交通部门也督促运营企业签订区域投放运营协议,共同遴选委托第三方回收清理企业,对车辆淤积的地方开展清理。
上海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表示,关于网友反映共享单车在使用过程中破损较多,对使用人具有潜在的危险的问题,交通管理部门一直督促各运营企业加强对共享单车的维护、及时回收坏车,确保车辆性能状况良好,各运营企业在运营APP中均设有用户报修故障车辆的功能,并建立了路面车辆故障巡查机制,降低故障发生率。
(编辑:白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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