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务部等5部门联合印发《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管理办法》。其中明确,若中华老字号企业发生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等问题,经商务部认为确有必要的,将被移出中华老字号名录并收回中华老字号标识使用权及牌匾。
近年来随着国潮兴起,老字号品牌受到了更多消费者的欢迎。不过,也必须看到,个别老字号在经营过程中没有摆正位置,出现了品牌“翻车”、“人设”崩塌等问题。老字号在满足居民消费需求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这样一块响当当的“金字招牌”,绝不能任由个别良心缺失的商家败坏形象、拉低口碑,否则毁的是全国市场经济的大棋,伤的是中国品牌文化的底蕴。
对老字号进行“有进有出”动态管理,就是在保护老字号“金字招牌”的成色。 “红绿灯”机制是一次及时提醒:老字号的光环,意味着经营者要付更多的责任,而不是顶着这个“牌照”任性驾驶,四处诓骗慕名而来的顾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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