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号晚上7点过,在贵阳乌当区做奶茶店生意的郭女士,和房东况女士发生了争执,在争执过程中,况女士敲碎了郭女士奶茶店的玻璃门,通过郭女士提供的视频可以看到,况女士用榔头敲坏玻璃门后,便回到了自己的服装店,郭女士告诉记者这件事的起因,还得从她准备将自己店内的东西搬走说起。
郭女士说:“保安不让我们出去,让我们打物管的电话,我们四点就打了电话,但保安说没接到物管通知开放行条。”
郭女士表示,当天下午7点过后,她和闻讯赶到现场的房东况女士进行了协商,在双方协商未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就发生了砸门一幕。
郭女士说:“她看到我搬东西以后,她就不让我们锁,然后就要砸门。我说你有什么权利砸呢?我说我们可以协商的,之前把你差我的钱讲清楚就行了啊,她说了一句‘我不协商’”。
记者了解到,郭女士和朋友龙女士是从2020年9月份开始在这里开奶茶店的,她们和在旁边开服装店的房东况女士约定,每月房租18000元,一月一付,合约期两年。
然而,从去年9月到今年3月份,郭女士发现,几乎每个月的电费都是两千多元,这让她感觉有些不对劲。通过物管查询后,郭女士才弄明白,原来她每个月交的电费里面,都包括了况女士服装店产生的费用。
郭女士说:“我当时就问她,你这个地方也有电表,我凭什么帮你交电费,你必须给我算清楚,她也不和我算。”
因为这件事,双方产生了隔阂,而在今年3月份的时候,郭女士和龙女士只给况女士交了3万块钱的房租。
郭女士的朋友龙女士表示:“3月底我们就和她谈,你的房租高了,该怎么处理?如果不行的情况下,要不让你就退我钱,要不然就转租。她说可以的,你去贴。”
张贴招租广告之后很快就有人来询问,这时况女士却突然转变了态度。6月15,郭女士突然发现自己的奶茶店被况女士停了水电,于是在近两个月没有营业之后,郭女士就想把东西搬走,郭女士认为她其实是不欠况女士房租的。
郭女士说:“本意是想做下去,但是我们要把前面的账算清楚。我并没有欠她房租,现在是她倒欠我们4000元房租。”
郭女士的朋友龙女士说:“她在合约没正式到期的情况下,就影响了我们的正常经营,水电、房租你都没有算清,就来收门面是不可能的,要不就坐下来谈,她说不谈。”
随后,记者在观溪路派出所见到了况女士,对方告诉记者,她是奶茶店的二房东,去年9月份她把门面转租给郭女士的丈夫时,已经把电费的问题和对方提前说清楚了。况女士说:“当时我就跟他说过,物管拿电费单来,按照电费单上的费用缴费就行了。”
记者问道:“她交的电费也包括了你的服装店的费用,这个你和她说清楚了吗?”况女士表示:“这个问题她是知道的。”
况女士说,根据合同的约定,如果郭女士一方没有在30天之内付清房租,她有权收回门面,而且她并没有同意龙女士将门面转租。
况女士说:“5月18号我问她还要续约吗,她说现在房租又高,你能不能降一点?我说降不了,但是我隔壁有一间小屋子,可以少一点房租。但是我等了她很久,她都不执行。”
在况女士看来,郭女士在3月份没有足额付清房租就已经违约,之所以会发生敲坏玻璃门的事情,主要是她认为郭女士可能会一走了之。
况女士说:“大家都要做生意,我也是从一房东手上租过来的,不是说她想关门就关门,关一年以后我的费用从哪里来?就算法院判决,也要7、8个月以后,这段时间我的十多万又怎么办呢?”
据了解,况女士目前已经通过律师准备向郭女士提起诉讼,而郭女士则表示,她也会追究况女士砸坏玻璃门的责任。
(素材来源:百姓关注 实习编辑:高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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