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上海市公安局了解到,近日,女子高某(31岁)因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被普陀公安分局依法处以行政处罚。
日前,普陀公安分局白丽路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有一女子从雪松路某处于管控区的居民小区翻墙而出。当日下午,该女子翻墙返回小区时,被守候在此的民警现场查获。
经调查,“翻墙”女子姓高,系该小区居民,在小区附近经营一家餐饮店。据高某交代,其餐饮店因疫情不能经营,于是便联系供货商做“团购”,通过微信群当起了“团长”。为掩人耳目,高某每次送货时还自作聪明地穿起“大白”。在被民警查获前,高某已通过相同“套路”,翻墙外出“团购”“跑腿”多次。到案后,高某对上述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应严格遵守所在小区的各项防疫措施。疫情期间,由有关部门发放的电子通行证是配送寄递人员上岗的必要条件和通行凭证,是确保广大市民购物安全的重要措施。广大团购和配送寄递人员要严格遵守防疫规定,依法规范从事团购及配送寄递业务,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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