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上午,江母诉刘鑫案二审开庭。此前在一审开庭和宣判时未出庭的刘鑫今天到庭参加诉讼。上诉人刘鑫现已改名刘某曦。经过近四小时的审理,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庭审现场,刘鑫认为自己没有过错,不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在开庭前,刘鑫表示:“五年来我一直觉得事情有真相大白的一天,我一直在等,可是一次次绝望,我一直避免成为‘刘学州’。”
(编辑:鲁珺 实习编辑:倪君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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